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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市**村农田灌溉水渠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广顺合****公司
建设地点:**自治区**市**市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自治区**市**镇**村,属改扩建性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取水口1处、沉砂池1座、转换池4座、0.6m×0.8m渠道4965米、管道工程及农桥15座、渠道分水口124座及架空段1项、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等。项目总占地面积1.322公顷,其中永久占地0.56公顷,临时占地0.762公顷。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约0.94万立方米,余方0.02万立方米为拆除混凝土,由村委会接纳用于道路填筑,不设弃渣场。施工期间采取表土剥离、防雨布遮盖及彩条布隔离等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建成后实施土地整治及撒播种草恢复植被,旨在完善当地水利设施配套,恢复灌溉能力,提升农作物产量并改善农业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