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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红钢果蔬交易市场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致诚****公司****公司
建设地点:**省**州**市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省**市雨过铺街道,总用地面积1.81公顷,总建筑面积8872.5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开单室、员工宿舍、办公室、停车棚、配电室、消防水池、仓库、卫生间、生产车间、交易区及门卫室等11栋建构筑物,配套建设0.91公顷场地硬化及0.01公顷绿化区域,绿地率为0.55%。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0.174万立方米,实现内部平衡无弃渣。施工期间利用现有围墙封闭作业,对临时堆土采取苫盖措施,建成后实施雨水管网铺设及植被恢复,种植清香木、果树及草坪等,有效防治水土流失,提升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打造集果蔬交易、仓储及配套服务于一体的综合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