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拟协议出让地块信息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 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公顷) |
规划指标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拟协议出让起始价(万元) |
| 430****05001GB02205 |
**县梨街道**村 |
0.024961 |
FAR≤2.5, D%≤45%, GAR%≥10%, H<100米 |
一类工业用地(M1) |
34.04 (至2059年11月26日止) |
23 |
| 备注 |
根据《****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条件书》(案卷编号:****0056JKSP1;项目号:****),该用地面积狭小,不能单独建设,应与周边用地整合使用。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则转挂牌出让方式供地,挂牌起始价拟参照评估价格,确定为23万元,保证金4.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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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30个自然日,自2026年3月17日起至2026年4月16日截止。
三、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请以书面方式申请。
地 址:**县星沙街道望仙路598号
单 位:****
邮政编码:410100
联系电话:0731-****2317
联 系 人:吴科长
四、意向用地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证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批准及证明文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有两个及以上意向用地者,我局将采取挂牌方式出让该宗土地使用权。
2、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的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六、其他
该地块信息在****网站予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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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