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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受理了鲁塘尾矿库水环境风险管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申请材料,经审查,拟作出同意审批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现公示该项目基本情况。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建设地点:**壮族自治区**市**县大厂镇(地理坐标:107度33分59.677秒,24度48分49.049秒)。
二、建设内容:项目为改建项目,主要建设16项子工程,分为源头减量工程5项、过程管控工程6项、末端治理工程3项、应急处理工程2项,具体包括选矿厂环境综合治理、尾矿压滤干排系统、雨污分流及截洪沟**/升级改造、岩溶封堵、17000m3/d废水站提标升级、地下水集水引流系统等。
项目总投资9997.1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997.11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00%。施工工期13个月。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博环****公司。
四、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请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2026年3月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受理情况公示》中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附件。
五、公示时间: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3月16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778-****240,通讯地址:**县**镇**路1巷3号****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股,邮编:547200。
六、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