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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282MAD248591D | 建设单位法人:章俊琦 |
| 吴宇烈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 |
| **市周铁镇竺**业集中区 |
| 新能源汽车配件、海洋钻井平台整体件制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1-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670-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 建设地点: | ******市 **市周铁镇竺**业集中区 |
| 经度:120.007778 纬度: 31.466944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7-15 |
| 锡数环许〔2025〕206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282MAD248591D001Y |
| 2025-12-1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95000 |
| 2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282MAD248591D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282MAD248591D | 验收监测单位:**迈****公司 |
| ****6883-9 | 竣工时间:2025-12-16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2-0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0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位于**市周铁镇竺**业集中区,环评审批企业投资100000万元新征用地33333m2,购置成型机、激光切割机、弯管机、冲床、注塑机等生产设备建设新能源汽车配件、海洋钻井平台整体件制造项目,项目建成后年产600万件新能源汽车配件和10000吨海洋钻井平台整体件。 | 实际建设情况:本单位现阶段投资95000万元,新征用地33333m2,购置成型机、激光切割机、弯管机、冲床等生产设备建设新能源汽车配件、海洋钻井平台整体件制造项目,热处理及注塑工序暂未建设,不影响产能。项目建成后年产600万件新能源汽车配件和10000吨海洋钻井平台整体件。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管件):制管:将外购的钢带经制管机自带的放卷模块放卷后进入制管机,钢带在制管机内成型后由制管机自带的高频焊接模块进行管缝焊接(焊接温度600℃~800℃),再由配置乳化液进行降温冷却。切管:制管后的管件经切管机进行切管机或湿式切割机湿切成需要的尺寸。打磨:切管后的管件会有少量毛刺,需选择毛刷机/倒角机其中一种设备进行打磨。清洗:将打磨后的管件置于的清洗机内常温清洗去除表面的油污。检验包装:将清洗后的管件进行人工检验,一部分管件用于新能源汽车座椅骨架生产线,一部分包装后即为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管件)成品。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异形件):切割:将外购的1%钢带经开卷机放卷后经激光切割机切割后待用。干式机加工:将外购的99%无需切割的钢带经送料机牵引至冲床、液压机进行干式机加工,1%切割后的钢带经人工放入冲床、液压机进行干式机加工。检验包装:将干式机加工后的异形材进行人工检验、包装后即为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异形件)成品。新能源汽车座椅骨架:切割:将外购的5%钢板经激光切割机切割后待用。湿式机加工:将外购的45%无需切割的钢板、50%切割后的钢板经数控车床/滚齿机/摇臂钻/钻铣床/铣床/磨床等一种或多种设备进行湿式机加工。干式机加工:将外购的50%无需切割的钢板、50%切割后的钢板与企业自己生产的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管件)经弯管机/缩管机/冲床/倒角机/液压机/夹方机/成型机等一种或多种设备进行干式机加工。热处理:干式机加工后的钢材及管件经高频加热机(电加热800℃)进行热处理,热处理后钢材及管件自然冷却至室温。焊接:人工将外购的弹簧钢丝、热铆钉和湿加工后的钢材、热处理完成的钢材及管件利用热铆机、焊接机进行焊接。投料:将外购的成品PP粒子通过人工投入注塑机储料桶中,储料桶内的物料通过密闭负压管道吸入注塑机内。注塑:注塑机内的PP粒子随螺杆旋转而前移,通过电加热(加热温度180℃)熔融,熔融态物料注射到模具里冷却成型,物料冷却的同时切断多余的边角料,然后通过重力作用将其从模具脱落后即为PP配件。组装:人工将PP配件、标准零部件组装在焊接后的焊接件上。检验包装:将组装后的新能源汽车座椅骨架经试验机进行扭转试验后合格品经人工包装即为成品。海洋钻井平台整体件:切割:将外购的10%线钢经激光切割机切割后待用。扭钢:将外购的90%无需切割的线钢和切割后的线钢经麻花钢制作机进行扭转,得到麻花钢。剪切:将外购的钢带经裁剪机进行裁剪。焊接:人工将麻花钢和剪切后的钢带利用焊接机进行焊接。委外镀锌:焊接后的海洋钻井平台整体件半成品委外镀锌,即在海洋钻井平台整体件半成品表面镀一层锌,增强钢材的耐腐蚀性、韧性。检验包装:将镀锌后的海洋钻井平台整体件经人工检验包装即为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管件):制管:将外购的钢带经制管机自带的放卷模块放卷后进入制管机,钢带在制管机内成型后由制管机自带的高频焊接模块进行管缝焊接(焊接温度600℃~800℃),再由配置乳化液进行降温冷却。切管:制管后的管件经切管机进行切管机或湿式切割机湿切成需要的尺寸。打磨:切管后的管件会有少量毛刺,需选择毛刷机/倒角机其中一种设备进行打磨。清洗:将打磨后的管件置于的清洗机内常温清洗去除表面的油污。检验包装:将清洗后的管件进行人工检验,一部分管件用于新能源汽车座椅骨架生产线,一部分包装后即为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管件)成品。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异形件):切割:将外购的1%钢带经开卷机放卷后经激光切割机切割后待用。干式机加工:将外购的99%无需切割的钢带经送料机牵引至冲床、液压机进行干式机加工,1%切割后的钢带经人工放入冲床、液压机进行干式机加工。检验包装:将干式机加工后的异形材进行人工检验、包装后即为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异形件)成品。新能源汽车座椅骨架:切割:将外购的5%钢板经激光切割机切割后待用。湿式机加工:将外购的45%无需切割的钢板、50%切割后的钢板经数控车床/滚齿机/摇臂钻/钻铣床/铣床/磨床等一种或多种设备进行湿式机加工。干式机加工:将外购的50%无需切割的钢板、50%切割后的钢板与企业自己生产的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管件)经弯管机/缩管机/冲床/倒角机/液压机/夹方机/成型机等一种或多种设备进行干式机加工。热处理:干式机加工后的钢材及管件经高频加热机(电加热800℃)进行热处理,热处理后钢材及管件自然冷却至室温。焊接:人工将外购的弹簧钢丝、热铆钉和湿加工后的钢材、热处理完成的钢材及管件利用热铆机、焊接机进行焊接。组装:人工将外购的PP配件、标准零部件组装在焊接后的焊接件上。检验包装:将组装后的新能源汽车座椅骨架经试验机进行扭转试验后合格品经人工包装即为成品。海洋钻井平台整体件:切割:将外购的10%线钢经激光切割机切割后待用。扭钢:将外购的90%无需切割的线钢和切割后的线钢经麻花钢制作机进行扭转,得到麻花钢。剪切:将外购的钢带经裁剪机进行裁剪。焊接:人工将麻花钢和剪切后的钢带利用焊接机进行焊接。委外镀锌:焊接后的海洋钻井平台整体件半成品委外镀锌,即在海洋钻井平台整体件半成品表面镀一层锌,增强钢材的耐腐蚀性、韧性。检验包装:将镀锌后的海洋钻井平台整体件经人工检验包装即为成品。 |
| 本次阶段验收新能源汽车座椅骨架产品的投料、注塑工序暂未投产。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按照《报告表》要求,对生产过程产生的各类废气要落实有效的收集治理措施,确保处理设施的吸附效率、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该项目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表9标准及2024修改清单;废气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标准;厂区内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已按照《报告表》要求,切割、打磨、干式机加工废气(颗粒物)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制管、焊接废气(颗粒物)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制管、切管、湿式机加工废气(非甲烷总烃)经机械通风后无组织排放。根据检测报告,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加强环境管理,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要求。储备事故应急器材和物资,定期组织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 实际建设情况:企业已加强环境管理,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要求。储备事故应急器材和物资,定期组织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27 | 0.27 | 0 | 0 | 0.27 | 0.27 | |
| 0 | 0.48 | 1.08 | 0 | 0 | 0.48 | 0.48 | |
| 0 | 0.072 | 0.081 | 0 | 0 | 0.072 | 0.072 | |
| 0 | 0.012 | 0.0135 | 0 | 0 | 0.012 | 0.012 | |
| 0 | 0.092 | 0.108 | 0 | 0 | 0.092 | 0.09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2549 | 0 | 0 | 0 | 0 | / |
| 0 | 0 | 0.0311 | 0 | 0 | 0 | 0 | / |
| 1 | 市政管网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 职工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市建邦****公司****处理厂处理 | 依据《检测报告》(MST202****1003)的检测结果,生活污水排放口中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
| 1 | 滤筒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 | 本项目切割、打磨、干式机加工废气(颗粒物)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 依据《检测报告》(MST202****1003)的检测结果,本项目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 | |
| 2 | 焊接烟尘净化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 | 制管、焊接废气(颗粒物)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 依据《检测报告》(MST202****1003)的检测结果,本项目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 | |
| 3 | 机械通风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 | 制管、切管、湿式机加工废气(非甲烷总烃)经机械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 依据《检测报告》(MST202****1003)的检测结果,本项目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 |
| 1 | 通过设备合理布局,加强日常维护,采用减振、门窗隔声等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车间内设备运行噪声及振动,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设备合理布局,加强日常维护,采用减振、门窗隔声等降噪措施。 | 依据《检测报告》(MST202****1003)的检测结果,本项目厂界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 1 | 加强环境管理,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要求。储备事故应急器材和物资,定期组织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 企业已加强环境管理,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要求。储备事故应急器材和物资,定期组织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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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