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湘****中心(一期)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富****公司
建设地点:**省****湖区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省****湖区湘南国际物流园片区,总用地面积0.80公顷,总建筑面积8458.1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栋4层高的U****中心及综合楼,设计为丙二类仓库,建筑高度21.7米。项目配套建设道路硬化、景观绿化、雨水排水管网及沉砂池等附属设施。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约750立方米,内部调配平衡,无弃渣产生。水土保持措施包括土地整治、砖砌沉砂池、雨水管网等工程措施,景观绿化等植物措施,以及洗车池、临时排水沟、临时沉砂池和裸露地表覆盖等临时措施,****园区冷链基础设施,提升进出口货物分拨能力,同时有效防治施工期水土流失,保护区域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