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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市**区海虹化纤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一期)市政道路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区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省**市**区,北起坡巷路、苍峄路、**路交叉口,****学院东街交叉口,全长323.501米,红线宽30米,设计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50km/h。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和电力管沟工程等,给水、通信、燃气等管线仅预留管位。项目总占地面积0.94公顷,全部为永久占地。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约1.66万立方米,其中挖方0.93万立方米,填方0.73万立方米,余方0.20万立方米(主要为建筑垃圾),****处理场。水土保持措施包括主体已有的透水铺装、雨水排水管及行道树,新增临时覆盖、临时排水沟和沉沙池等,旨在完善片区路网结构,提升区域交通承载力,同时有效防治施工期水土流失,保护城市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