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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栗山湾)-禾市35千伏线路工程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省**市**县,主****电站间隔改扩建工程及输电线路工程。其中,变电站工程涉及**(栗山湾)110kV变电站35kV间隔扩建1回,以及禾市35kV变电站35kV间隔改造1回;输电线路工程**线路路径总长7.0km,包含架空线路6.8km和电缆线路0.2km,按单回路设计,共**杆塔28基(山地22基、**6基)。项目总占地面积1.52公顷,其中永久占地0.13公顷,临时占地1.39公顷。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均为0.269万立方米,内部调配平衡,无弃方。水土保持措施涵盖表土剥离与回覆、土地整治、复耕、排水沟等工程措施,撒播草籽、草坪地坪等植物措施,以及防尘网苫盖、袋装土拦挡、临时排水沟和沉沙池等临时措施,旨在完善区域电网结构,提升供电可靠性,同时有效防治施工期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