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王镇姚顾村207亩鱼塘交易公告
根据《**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和**区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受****委托,****决定对姚顾村到期塘口组织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楼王镇姚顾村207亩塘口到期发包,发包期限4年,2026年2月1日至2029年1月31日,标底价670元/年/亩,最高限价1010元/年/亩,管理费100元/年/亩,招标保证金110000元。
二、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26年3月18日8时30分至2026年3月25日17时00分在楼****服务中心报名。
2、交易时间:2026年3月26日10时30分在楼****服务中心3楼开标室参与交易。标书代写
三、标的咨询
即日起接受咨询,村联系人:顾建昊,联系电话:180****5699。报名联系人:王巨建,联系电话: 183****2268 。
四、交易规则:本项目竞价方式为现场自由竞价,10元整数倍递增,同等价格下原承包户享有优先续约权利,如出现多人报到最高限价,通过以下方式评选中标人:1、原承包户报到最高限价,则原承包户中标; 2、原承包户报价未达到最高价,现场抽签,当场宣布结果。如只有1人报名,则按标底价成交。
五、注意事项
1、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完全民事责任能力的人,并有一定养殖经验,同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的社会公民,可报名参加投标。拖欠本镇和村、组集体往来款项、租金的承包户不得报名参与投标。如招标结束后发现中标人资格不符的,由次中标者中标。
2、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件原件、银行卡及相关资料,报名时须签流入方承诺书。投标保证金缴至(账户名称:**市**区楼王****办公室,账户:104********000058,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楼王支行)内,并注明缴款事由,保证金不计利息。
3、报名者请携带身份证件原件及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参加交易,未报名者不得进场参加交易。
4、在交易过程中,如发现串标等违规行为,违规者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5、项目成交后,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交易结果公示后 7 个工作日内退回。中标方须于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 7 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否则该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此标段重新发包。签订合同前交清第一年度的租金及管理费(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抵算租金),以后每年租金及管理费在上一年的12月31日前交清,否则,视为单方违约。
6、若原承租人参与报名投标不中标,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条款让出塘口(现让塘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否则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招标方有权依法主张返还塘口,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原承租人承担。(含诉讼费、执行费和律师代理费)。标书代写
7、中标方在租赁期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合同期内,中标方不得擅自转包,否则,其行为无效,当违约处理,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8、承租期间水费等国家规定费用由招标方负担。****政府重****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征用、道路建设、水利工程建设、退圩还湖工程项目等)、滞洪等,中标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塘口的损失赔偿由中标方享有,土地赔偿金归招标方所有。
9、合同期内,中标者自行加固堆堤,不得毁坏堆堤或擅自在塘口中取土另作他用,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合同期满,中标者添置的固定资产和附属设施及塘口中水产品自行处理完毕,塘口全部腾空移交给招标方,中标者若逾期移交应按租金双倍价格支付违约金,由此而造成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者承担。
10、中标者不得在堆圩栽树,若揎自栽树其产权归招标方所有。合同到期的下半年秋季中标者在圩堤不准种植农作物,不得妨碍下一轮招租,如擅自种植,则下一轮中标者有权清障,其一切损失由本轮中标者自负。
11、因环境保护法规定,养殖塘口需要**污水净化池,中标者养殖时必须**污水净化池方可养殖,污水净化池的标准按“日”字的标准建设,污水净化池面积按合同面积5%建设,建设污水净化池由中标者自行负胆,如不**污水净化池不得从事养殖,一切责任由中标者负责。
12、安全责任,在承包期间承包方自行投资、经营、看管、收益,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其它意外,发包方概不负责。承包期间一切安全责任由承包方自行负责。
13、本公****人民政府-镇区街道信息公开专栏-楼王镇:(https://www.****.cn/col/col3372/index.html)及楼王镇姚顾村公布栏同时发布。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委员会负责解释。
**区****委员会(盖章)
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