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中的有关规定,现对**(**)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先导区)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告,并向公众公开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规划概况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以《**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园区工业组团城镇开发边界为范围,为满足空间完整性和基础设施、公共设施配套建设等覆盖范围的需要,拓展一定区域划定的规划协调范围,总占地面积171hm2。
发展定位:先导区发展清洁能源产业,包括高端能源材料制造、环保储能材料、软磁材料、镀层钢板、焊接材料、碳酸锂正极材料制造、储能设备研发、电子能源研发制造、高端装备制造、核电关联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技术研发、其他高新技术产业。
二、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委托单位:****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898-****9191
邮箱:****@163.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研究院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898-****0452
邮箱:****@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以及主要工作内容
(一)评价工作程序
评价单位接受环评工作委托;规划方案初步分析;资料收集、规划区产业发展现状与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区域环境问题和环境制约因素梳理;规划协调性分析、规划实施造成的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和**承载力分析;提出规划调整建议;提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不良环境影响减缓与协同降碳对策措施;对规划的环境可行性得出结论;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完成报告书送审本;报告书技术审查、修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审查意见。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工作内容:在自由贸易港建设背景下,依据国家、**省及**(**)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先导区)的发展定位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为指导,结合本规划特点,回顾规划区发展历程和环境质量演变趋势,分析规划区存在的环境问题和环境制约因素,系统评估本次规划实施可能对区域的大气环境、水环境、生态环境、地下水环境、土壤环境、声环境以及生态环境风险等方面产生的不利影响,并从规划开发方案、规划布局、产业结构等合理性分析的角度提出相应的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提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不良环境影响减缓与协同降碳对策措施,为规划决策和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生态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先导区)环境质量现状的意见;对**(**)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先导区)规划修编实施的意见;对本轮开展**(**)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先导区)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建议;从**自由贸易港、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以及**(**)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先导区)的发展战略定位,从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提出下一步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采取向规划环评委托单位或评价单位发送电子邮件、电话咨询、发送函件或面谈等方式,发表对规划方案及其环评工作的意见。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可能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规划环评委托单位或评价单位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清洁能源高新技术
****委员会
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