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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灾保险采购合同履约结果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巨灾保险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巨灾保险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 址:**市**区文体路122号富士达9楼 联 系 方 式:姜韬(023-****0509) 供应商(乙方):**** 地 址:**市**区春晖路街道翠柏路101号5幢1-1-2、1-1-3号 联 系 方 式:太保**(199****5758)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一、保障对象及支付对象 **行政辖区内的住户及所有自然人,包括户籍人口、常住人口以及临时到**区出差旅游务工的人员及抢险救灾的救援人员等 二、服务范围 服务范围:包括自然灾害救助保险、拥挤踩踏救助保险、高空坠物伤人救助保险、市政设施伤人救助保险、火灾**保险、精神病人伤人救助保险、重大恶性案件伤害救助保险、恐怖活动救助保险、火灾爆炸物救助保险、公务人员执法伤亡救助保险、应急费用补偿保险、重大交通事故救助保险。 服务要求:服务期: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合同一年一签。如成交供应商未达到磋商文件及合同约定的保险服务标准,采购人有权不再续签保险合同。 第一年保险费用为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第二年根据第一年保险赔付情况和约定比例,动态调整第一年保险费用,即第二年保费=第一年保费*调整系数。具体调整比例如下: 序号 调整因子 调整系数 1 上一年综合成本率≤60% 0.9 2 60%<上一年综合成本率≤75% 0.95 3 75%<上一年综合成本率<100% 1 综合成本率计算方式=(实际已决赔款支出+防灾防损费用)/实收保费。 当调整系数大于1时,采购人有权重新进行采购。成交供应商愿意以第一年保费续签保险合同(具体保费以第二年财政预算为准)的,采购人可以以第一年保费续签保险合同。 保险期限为2026年03月01日0点起至2027年02月28日24点止 服务期限:1年 服务地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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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区巨灾保险协议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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