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采购标的为卫立煌故居陈列馆(含卫立煌故居、宋世科住宅、吴大楼)屋檐檐口瓦片、围墙、栏杆水泥块等建筑构件的安全排查及维护保养,防止建筑构件掉落造**全事故。
二、项目名称及内容:
1、名称:2026年卫立煌故居陈列馆建筑保养维护项目
2、资金来源:财政支付
3、项目预算:3.11万元
4、具体内容:卫立煌故居陈列馆建筑面积1959.14平方米。本次建筑保养维护项目包含建筑面积内所有屋面、屋檐檐口瓦片、围墙、栏杆水泥块等建筑构件的全面排查、更换、固定及维护。依据“不改变文物原状”及“最小干预”的施工原则,按照文物建筑保护的要求和规范进行安全施工。达到保证建筑本体安全,防止建筑构件掉落造**全事故的目标。
5、服务频次:每月一次固定保养维护及大风、雨雪等恶劣天气前、后的安全排查。
6、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起为期一年。合同期满后,经甲方考核合格,在合同金额保持不变,报经市财政部门同意且年度预算金额能保障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无异议,可续签后两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7、结算方式:根据合同金额,每季度结算一次。每季度结束后,
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财政部门申请财政专项经费,待财政专项资金审批通过后,由财政部门支付上一季度合同款。
8、服务地点:**省**市**区淝河镇卫立煌故居陈列馆(含卫立煌故居、宋世科住宅、吴大楼)。
9、服务方式:包工包料。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业务范围含有古建筑维修保护),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信誉;
4、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从业人员上岗证书,或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从业范围含有古建筑或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5、供应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6、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四、报价要求:
1、请在充分了解项目需求的基础上进行报价。
2、本项目一次性打包,最高限价为3.11万元,报价须包含项目具体内容及脚手架租赁。
3、报价应当包含项目相关的税金及全部费用,包括人工费、市内交通费、通讯费等,还要考虑到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
4、报价形式: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按采购要求将报价表与资格证明文件(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证明文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从业人员上岗证书或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售后服务承诺函)密封一并送至**省**市**区环**路10号(回复报价时请以附件形式将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资质文件提交,并将服务具体标准、内容、时间进行备注)。标书代写
5、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3月25日 10:00标书代写
四、成交供应商确定:
由采购人在有效报价中以最低价确定成交供应商。有效报价为资格证审查合格,且按采购要求提供的低于最高限价的报价。
联系人:孙莹
联系方式:****4838-203
****
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