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排水防涝管网提质增效工程(二期A段)
中标候选人公示
1.项目名称:**市**县**排水防涝管网提质增效工程(二期A段)
2.招标人:****
联系人:林志鑫 联系电话:181****0380
地址:**县西埔镇白石街341号
3.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林俐 联系电话:0596-****277
地址:**市**区新浦东路22****广场2幢2单元1905室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开标时间:2026年03月17日上午09时00分
6.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K的取值区间为8.00%~12.00%(含8.00%,不含12.00%)],开标现场K值抽取:K=11.36%
7.交易地点:东****交易中心--**县西埔镇景运巷3号3楼。
8.开标后撤销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
9.评标结果如下:
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0643元
项目负责人:张其健
注册编号:浙133********00102
工期:总工期为150个日历天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
10.被确定为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省****公司,该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中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钢板桩支撑项目,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费用的85%,商务文件评审不通过。
11.公示期限自:2026年3月18日至2026年 3月23 日。
12.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3.监督部门:****建设局、****改革局
(联系电话:0596-****512、0596-****446)
招标人:****
招标代理单位:****
2026年 0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