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000吨食用大米蛋白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议,我 局 拟对受理****年产2000吨食用大米蛋白粉改造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内容摘自环评)公示期为 2026-03-18至2026-03-24,5 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795-****965
通讯地址:****中心A座3楼环保窗口
邮编:330800
| 项目名称: | ****年产2000吨食用大米蛋白粉改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蓝坊镇湾头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为技改项目,位于**省**市蓝坊镇湾头,****审批局备案同意(2507-360983-07-02-494746),符合产业政策。中心坐标:东经115°28′9.606″,北纬28°25′35.226″。项目四至:北面是**、东面是钟家村,西面是湾头村,南面为农田,项目与周边的环境相容。本项目不新增用地,在现有的厂房内建设。总占地面积1300m2。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1300m2,项目计划在****原有用地上(不新增用地),改建原成品仓库,建筑面积为1745m2(2层),本次技改项目高麦糖浆与果葡糖浆项目产能不变,新增色选工艺;高麦糖浆与果葡糖浆生产过程中饲用蛋白粉原有产量为4000吨,本项目将其中部分饲用蛋白粉加工制成副产品2000吨食用大米蛋白粉,另外剩余饲用蛋白粉仍作为产品外售。饲用蛋白粉经筛分、上料、一次沉淀、一次过滤、二次沉淀、二次过滤、烘干、冷凝、粉碎、除铁、检验、筛分、包装得到食用大米蛋白粉(乙醇回收后循环使用)。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0万元,占总投资的16%。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按照“环保优先、绿色发展”目标和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理念,采用国内外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环境**的工艺技术方案,选用优质装备和原材料,强化各装置节能降耗措施,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废水污染防治要求。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和综合利用方案。 营运期食用蛋白粉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蒸汽冷凝水回用于洗米工序,不外排。喷淋废水、生活污水、水环式****处理站处理后达到《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1-2010)中表2直接排放标准限值后排入**。 (三)废气污染防治要求。应采取清洁生产措施减少废气产生量。根据废气中污染物的类别和性质,采用成熟可行工艺处理,确保废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营运期锅炉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4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冷凝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三级水喷淋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沉淀、过滤气经包围式集气罩收集后经三级水喷淋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筛分粉尘、破碎粉尘、上料粉尘分别经包围式集气罩+布袋除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储罐废气经通风排气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锅炉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煤锅炉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标准,TVOC(乙醇以TVOC表征)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控制标准(试行)》(DB36/2186-2025)(2026年7月1日实施)。 (四)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要求。营运期噪声主要有空压机、包装机、粉碎机(内置除铁器)、水泵真空泵及其他机械设备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震、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钟家村、湾头街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要求。应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包括收集粉尘、废布袋、废包装袋、炉渣、不合格品、铁屑、污泥等;****实验室废液、实验室废试剂空瓶、废液。生活垃圾主要为员工办公生活产生的垃圾。严格履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相关环保手续,贮存过程中应认真落实相关环保要求,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应当合法利用或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转。 项目依托原有一般固废暂存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运行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项目依托原有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运行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六)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报告表有关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管线敷设尽量“可视化”。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害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一旦出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减少对土壤和地下水的不利影响。 (七)排污口规范化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各排放口处应设立标志牌。 (八)卫生防护距离。项目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为生产车间边界外延50m。****政府和规划部门,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居民住宅、****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九)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满足我局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与相邻企业、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项目配套的环保设备设施应落实安全生产要求,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生产相关手续,报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