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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郴桂3标未筛分碎石采购 |
| 项目编号 | **** |
| 采购方式 | 招标采购 |
| 招采类型 | 物资材料 |
| 招标方式 | 公开 |
| 报名(资格审查)开始时间 | 2026-03-14 09:00:00 |
| 报名(资格审查)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3-20 17:30:00 |
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于2026年3月14日发布了《郴桂3标未筛分碎石招标公告》(以下简称“原公告”),为确保招标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一、取样与检测要求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生产或供应地点信息,于2026年3月19日17:00前统一安排相关人员前往投标人生产现场或料场,对拟供应的未筛分碎石进行现场取样。投标人须予以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取样条件。取样时,招标人将填写取样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确认。检测完成后,招标人将向投标人提供由项目部盖章确认的《未筛分碎石检测合格回函》(扫描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须将该回函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投标人在后续投标文件中所列生产厂家,须与本次现场取样的生产厂家一致。如不一致,视为无效投标。未按要求配合取样或取样检测不合格的投标人,一律不予通过资格评审。
二、投标申请书递交时间调整
原公告第五条款“投标申请书递交时间”由“2026年3月14日09:00时至2026年3月19日09:00时”调整为:2026年3月14日09:00时至2026年3月20日17:30时(以电子交易平台接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的,视同放弃投标资格。
三、其他说明
1、原公告其他条款不变,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2、取样检测结果仅作为本次招标评审的参考依据,不替代中标人后续供货过程中应承担的质量责任。
取样联系人:谭京辉 电话:186****0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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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