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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03MA7GR0394B | 建设单位法人:范明 |
| 范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县 |
| **省**市**县安沙镇谭坊村鱼子塘组 |
| ********中心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8-专业实验室、****基地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M7320-M7320-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
| 建设地点: | ******县 ******县 |
| 经度:113.145000 纬度: 28.329167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9-17 |
| 长环评(长县)〔2025〕3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10-2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 |
| 3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103MA7GR0394B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103MA7GR0394B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公司 |
| ****0703MA4TCREP3B,****0105MAD8B3Q60R | 竣工时间:2025-11-24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2-0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1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shows/9/666.html |
| 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 98专业实验室、****基地 其他(不产生实验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的除外),****实验室小试研究,不涉及中试及生产。 | 实际建设情况: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 98专业实验室、****基地 其他(不产生实验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的除外),****实验室小试研究,不涉及中试及生产。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位于**省**市**县安沙镇谭坊村鱼子塘组26号,租赁**县****公司现有空闲厂房进行建设,租赁面积为1480m,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实验室、****实验室、试件养护室、模具室、耐候、****实验室、力学性能检测室、工具室、综合实验室、耐冲磨性能检测室、原材料配制场、实验品配置场、水工实验平台、原材料仓库等相关配套设施。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位于**省**市**县安沙镇谭坊村鱼子塘组26号,租赁**县****公司现有空闲厂房进行建设,租赁面积为1480m,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实验室、****实验室、试件养护室、模具室、耐候、****实验室、力学性能检测室、工具室、综合实验室、耐冲磨性能检测室、原材料配制场、实验品配置场、水工实验平台、原材料仓库等相关配套设施。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试验主要材料配制、试件制作、试件养护、试验检测、试验数据分析、样品制作,****实验室小试研究,不涉及中试及生产。 | 实际建设情况:试验主要材料配制、试件制作、试件养护、试验检测、试验数据分析、样品制作,****实验室小试研究,不涉及中试及生产。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项目运营期应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区域内应实行雨、污分流制。实验仪器、器皿使用无水乙醇清洗,产生的清洗废液经定期沉淀后的上清液回用,生活污水依托**县****公司已有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类标准,经收集池收集全部回用于厂区绿化、菜地浇灌,不得排入周边环境水体。 2.项目运营期应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实验过程中有机废气、颗粒物经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颗粒物、NMHC(非甲烷总烃)、TVOC有组织废气排放参照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2浓度限值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浓度限值标准;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4554-93)浓度限值标准;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相关限值要求。 3.项目运营期应加强噪声污染源的管控。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等有效措施,同时对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加强夜间生产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4.项目运营期应落实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综合利用要求。废胶手套、废口罩,统一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废滤袋统一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交由厂家回收;吸尘器粉尘收集后回用;设备、器皿清洗废液沉淀、消耗或破损的实验用品、残余或失效的原辅材料、实验室残渣、滤渣、废活性炭、不合格样品、废机油、废包装容器、清洗废液属于危险废物,应在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场所暂存,定期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同时应进入**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注册,并按年度填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管理计划备案;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1.项目运营期应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区域内应实行雨、污分流制。实验仪器、器皿使用无水乙醇清洗,产生的清洗废液经定期沉淀后的上清液回用,生活污水依托**县****公司已有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类标准,经收集池收集全部回用于厂区绿化、菜地浇灌,不得排入周边环境水体。 2.项目运营期应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实验过程中有机废气、颗粒物经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颗粒物、NMHC(非甲烷总烃)、TVOC有组织废气排放参照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2浓度限值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浓度限值标准;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4554-93)浓度限值标准;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相关限值要求。 3.项目运营期应加强噪声污染源的管控。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等有效措施,同时对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加强夜间生产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4.项目运营期应落实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综合利用要求。废胶手套、废口罩,统一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废滤袋统一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交由厂家回收;吸尘器粉尘收集后回用;设备、器皿清洗废液沉淀、消耗或破损的实验用品、残余或失效的原辅材料、实验室残渣、滤渣、废活性炭、不合格样品、废机油、废包装容器、清洗废液属于危险废物,应在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场所暂存,定期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同时应进入**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注册,并按年度填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管理计划备案;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应做好环境风险防范,按照《****委员会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的规定,在项目建成投产前和经营过程中,应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与维护,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环保设施隐患排查治理,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落实环保设施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责任人,确保环保设施的安全运行;同时按《**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修订版)》的要求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相关工作,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建立应急联动机制,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措施,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 实际建设情况: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已取得排污许可登记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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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类标准 | 生活污水依托**县****公司已有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类标准,经收集池收集全部回用于厂区绿化、菜地浇灌 | 监测废水排口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粪大肠菌群数 |
| 1 | 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 | 颗粒物、NMHC(非甲烷总烃)、TVOC有组织废气排放参照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2浓度限值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浓度限值标准 | 经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 ****中心排放口出口监测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挥发性有机物、臭气浓度 |
|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 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 | 厂界四周监测等效A声级 |
| 1 | 废胶手套、废口罩,统一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废滤袋统一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交由厂家回收;吸尘器粉尘收集后回用;设备、器皿清洗废液沉淀、消耗或破损的实验用品、残余或失效的原辅材料、实验室残渣、滤渣、废活性炭、不合格样品、废机油、废包装容器、清洗废液属于危险废物,应在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场所暂存, | 废胶手套、废口罩,统一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废滤袋统一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交由厂家回收;吸尘器粉尘收集后回用;设备、器皿清洗废液沉淀、消耗或破损的实验用品、残余或失效的原辅材料、实验室残渣、滤渣、废活性炭、不合格样品、废机油、废包装容器、清洗废液属于危险废物,应在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场所暂存 |
| 生活污水依托**县****公司已有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生活污水依托**县****公司已有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类标准,经收集池收集全部回用于厂区绿化、菜地浇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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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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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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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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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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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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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