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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HJ/T 394-2007),对**清澜****基地码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清澜****基地码头项目
建设地点:**市清澜大桥北侧约 175m 处的**河左岸,**海事局清澜工作船码头南侧约165m 处海域
建设单位:****
项目竣工时间:2025年12月28日
环境保护验收时间:2026年3月11日
验收公示时间:2026年3月18日-2026年4月16日
公示内容: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联系人:符工 131****9291
联系电子邮箱:****@qq.com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信息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