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8263982/202603-00014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 发布机构: | ****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名称: | ****年增产1.4万吨泵阀、机械及车辆铸件精加工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函 | 文号: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6-03-17 | |
| 废止日期: |
| 审批意见: 青环管(2026)8号 ****: 你公司报来的《****年增产1.4万吨泵阀、机械及车辆铸件精加工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等材料收悉。经审查,同意批准该报告表。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建设单位为****,建设地点为**县**镇镁铝及机电装备制造产业集聚区,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本技改项目建设内容:将新增7台中频电炉等生产设备,完善厂区消防、给排水、环保等公用辅助工程建设,淘汰现有部分老旧设备,同时将现有手动树脂砂制芯工艺改为覆膜砂自动制芯,以提高生产效率;产品的类型不发生变化,技改后全厂将形成年产2万吨泵阀、机械及车辆铸件精加工的生产能力。****信息化局于2025年10月27日(首次备案时间为2024年02月02日)以青科经信技改〔2024〕4号文对****年增产1.4万吨泵阀、机械及车辆铸件精加工技术改造项目予以立项备案(项目代码:****)。 二、原则同意《报告表》的技术评审意见和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开展建设和运营。 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1、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熔炼工序产生的废气由密闭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制芯、浇注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分别收集后引至一套“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先后经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打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抛丸工序废气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合并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造型、落砂、砂处理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通过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中表1中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经、甲醛、酚类有组织排放执行分别参照执行**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表1铸造工业“表面涂装设备(线)”和“表2挥发性有机物特征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氨、臭气有组织排放执行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应标准;厂界甲醛、酚类无组织排放参照执行**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 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限值要求;厂界氨、臭气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厂界标准值。厂区内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A.1中相应标准。施工期场地颗粒物排放执行**省《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中的有关规定。 2、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供排水系统。项目运营期排放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处理站接管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接管,****处理站处理。 3、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点;项目应避免夜间运输,以免对道路沿线居民造成影响。确保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中的有关规定。 4、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实施全过程控制。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标准要求。一般固废做到分类收集,合理暂存,定期综合利用处理;项目厂区设垃圾桶,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险废物为废机油、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切削液、油泥和沾染切削液的废金属边角料等。按照规范要求设立危废库,委托有相关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固废的收集和运输过程中做好防范工作,防止发生二次污染。 四、项目在建设和运营中应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项目日常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公司应建立健全包括环境风险预防在内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规章制度,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设置专门环保管理机构,落实专职环保技术人员并加强能力培训;强化污染防治设施日常运行管理,规范设置排污口;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记录应真实、有效、及时;按照规范制定企业自行监测方案,配备必要的环境监测仪器设备或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自行监测;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各类原辅材料运输、贮存、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加强重点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管理,挥发性有机物回收、粉尘治理等环保设备设施启动、停运、检修或改(扩)建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要求。 2、严格落实环境防护距离和总量控制要求。应关注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环境敏感建筑变化,****政府做好规划控制工作,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新增烟粉尘排放量不得超过0.748吨/年、新增VOCs排放量不得超过0.523吨/年。 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相关要求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将《报告表》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及其他有关内容载入排污许可证;项目未取得《排污许可证》前不得投入试生产或试运行。 六、项目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投入试生产前向我局报备,正式投产前,应按照规定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公 章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