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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小组会议评定,选定******公司为****2026年度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更新技术服务项目**机构,为接受社会监督,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3月18日—3月20日(三日)。
各有关当事人若对选**果有异议的,可以在选**果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908
监督电话:****7865
(工作日08:30至12:00,14:00至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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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