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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局向我单位申报了**县****小学教学楼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方案设计,现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在规划许可之前,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开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项目位置
该项目位于**县三十里铺镇包侯家村。
二、设计方案中的主要内容及指标
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500.76平方米(3.75亩),建设内容为;总建筑面积1757.39平方米,现有建筑312.5平方米,**建筑面积1444.89平方米,其中**教学楼一栋建筑面积1241.46平方米,旱厕一座建筑面积33.56平方米,地下消防水池147.58平方米,出地面楼梯间22.29平方米,配套建设场地硬化、围墙等基础设施。**抗滑桩17根、重力式挡土墙70米,配套建设排水渠等附属设施。
三、公示时间及意见反馈
公示时间:7天,2026年3月17日至2026年3月23日。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及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行政许可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到**县二号统办楼708室(单位需盖公章,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申请听证的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单位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同意方案及放弃听证权利,我单位将依法作出相关行政许可。
联系地址:**县二号统办楼708室
联系电话(传真):0930-****108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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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