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市临港产业园智能微电网项目

审批
江苏-镇江-扬中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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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3-18

项目名称 **市临港产业园智能微电网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市临港产业园 建筑面积
(平方米)
16590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陈荣
联系人 董薇 联系电话 159****9125
项目投资(万元) 28656.93 环保投资(万元) 10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12-31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建设内容及规模 ****园区光伏工程、园区储能设施工程、园区充电桩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其他措施:
施工期的废气主要为运输车队、施工机械(吊车等 )等机动车辆运行时排放的尾气。项目建设过程中仍应控制施工车辆的数量 ,使空气环境质量受到的影响降至最低。
固废 环保措施:
废包装物,可回收的,由原生产单位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定期收集送至当地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置。固废在外运出之前,须在场区内安全暂存,确保固废不产生二次污染。一般固废处置应建立管理台账,做好固废情况的记录,例如固废名称、出库日期等。
噪声 有环保措施:
1、建设招标单位将投标方的低噪声、低振动施工设备和相应技术作为中标的重要内容考虑。2、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施工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以便使每个员工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减少由于施工机械使用不当而产生的噪声。3、施工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尽量缩短工期。4、严格施工现场管理,降低人为噪声。
承诺:**** 陈荣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陈荣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223。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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