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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各供应商:
关于“****煤厂袁二分厂生产系统降尘项目”(项目编号:****)现将澄清修改内容公布如下:
1.在原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基础上,增加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的要求。具体要求如下:标书代写
①供应商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符合文件要求的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一套。纸质响应文件的内容必须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完全一致。电子标服务
②纸质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密封在一个信封/文件袋中。封套上应清晰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③纸质文件在开标现场不予拆封宣读,仅用于存档和后续可能的核验。本项目评审将以成功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递交方式:邮寄或送达
递交截止时间:与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一致。
递交地点:**省**市**区淮海中路66****中心徽商银行东侧电梯上七楼左****公司
接收人:刘志
联系方式:190****5302、0561-****722
邮寄前务必主动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保文件正常收取。
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澄清/答疑未尽事宜,仍按照原询比文件规定执行。
注:此澄清视同询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询比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顺序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请供应商及时下载/查收;需潜在供应商书面回执且未及时主动回执的,视作其已收悉本澄清。
联系方式
单位:****
项目联系人:刘志、刘红健
电话:0551-****6286
邮箱:****@qq.com
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