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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单位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主要环保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1)项目名称:**市雨****镇万****基地建设项目
(2)项目选址:**省**市雨****镇刘杨村
(3)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拟建在**市雨****镇刘杨村,总占地面积约54691m2,建设年出栏30000头育****基地,包含标准化猪舍、生产管理区、粪污处理区等;猪舍采用封闭式结构,将引进水帘降温、地暖保温、自动通风等先进养殖与管理技术,配备兽医室、疫病检测、疫苗储存等设备。
网址链接:https://pan.**.com/s/1NgpnsU2psR2S0nRUb_wo-Qpwd=ab36
提取码: ab36
建设单位名称: ****
地址:**省**市雨****镇刘杨村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50****0503
环评机构名称:******公司
地址:**市高新区天府三街69号1栋7楼703号
联系人:袁老师 联系电话:186****5659
下载网址: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9122449069.docx
主要为评价范围内的公民、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普通邮件的方式以及直接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交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请附近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