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处理厂项目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处理厂项目 | ||||||||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处理厂项目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6年3月18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6年4月3日 | ||||||||
| 工程类型 | 市政工程施工 | ||||||||||
| 公告信息 | ******处理厂项目 招标公告 ****001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处理厂项目已由****办公室以 丰政务办备(2026)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处理厂项目(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处理厂项目 2.2 建设地点:**常店镇电动车产业园内 2.3 建设内容:******处理厂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处理厂项目,项目在原厂内建设,处理规模为4000吨/天,同时铺设污水管网等相关配套工程。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约2007.35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处理厂项目,项目在原厂内建设,处理规模为4000吨/天,同时铺设污水管网等相关配套工程。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 2.9 工期:180日历天。 2.10 ****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下载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非财政性资金项目)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 2023 年 4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自 2024 年 4月 1 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 2025年 4 月 1 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2021年 4 月 1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标书代写 (2).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 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 (3).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标书代写 (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标书代写 注: 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网站公示。 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网站进行公示。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第三方信****管理部门为**信用管理机构,监督电话: 0516-****0092、0516-****1244、 0516-****5971)。 (5)根据《****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标书代写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名称及职责分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其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所有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授权委托书外)以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为准,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 %(不低于 /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 / %(不低于 /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 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项目计划表中明确。 □3.7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3月 18 日11时30分至2026年 4 月 3 日 9 时3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 ”登录“**市公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6:8000/tpbidder) ”免费获取。 6.3 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市公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6:8000/tpbidder) ”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 4月 3 日 9 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市公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6:8000/tpbidder)”,递交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市公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6:8000/tpbidder)”将拒绝接收。标书代写 8.其他要求 8.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8.2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0512-****8503。电子标服务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cn/jszb/)、**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 ”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招标人地址:**市**常店镇高新技术 ****创业园9号楼 联系人:渠陡陡 电话:139****7869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中心广场B座号楼1-1026-2 联 系 人:陈士伟 电 话:182****9142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建设局招标办 联系电话:0516-****9810 10.3异议渠道 异议和投诉执行苏建规字〔2016〕4 号文和苏建规字〔2017〕1 号文,在网上“**市公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提出,不接受纸质异议和投诉。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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