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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3-18
| 项目名称 | **县应急避难场所配套改造建设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南布依族苗族自治****中心城售楼部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80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刘洪刚 |
| 联系人 | 邹昌波 | 联系电话 | 158****9796 |
| 项目投资(万元) | 858 | 环保投资(万元) | 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8-06-01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利用现有空间对**县18个应急避难场所(公园、广场、学校、体育馆等)进行应急供水、供电、厕所、标识系统等配套设施建设与改造,以支持避难场所功能。健全完善避难场所体系,提升基层综合避险避难能力。1.应急供电为18处场所各配置1套移动柴油发电机组,解决主供电来源;同步各配置1套光伏离网发电系统,作为备用供电。2.应急照明为18处避难场所各配置20套60W挂式应急照明灯、2套200W室外应急投光灯、10套应急手电筒。3.应急供水为18处避难场所各配置2套5吨软体储水罐,1套应急抽水泵、1套应急排水泵。4.应急通信:(1)为18处避难场所各配置1套避难场所一体化桅杆。(2)为1****中心配置1套避难场所一张图终端,覆盖县级指挥节点,****中心操作台,实现全县 避难场所可视化调度。5.其他保障为18处避难场所各配置10套救灾专用帐篷、10套高原棉睡袋、20套防潮垫、20套便携式折叠医疗床,2套综合急救箱、2套柴油暖风机、1套应急工具箱、2套便携式低音炮音响。6.标识系统为18处避难场所各配置1套主标识牌、1套总平面图、1套场所简介牌,3-5套入口指示牌、10-15套疏散通道指示牌、2-3套安全出口标识、3-5套入口指示牌、10-15套疏散通道指示牌、2-3套安全出口标识。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合理优化光伏阵列布局,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噪声和光影闪烁影响,确保符合区域环境质量要求。 | ||
| 承诺:**** 刘洪刚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刘洪刚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0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