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绿道项目(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涉及**区1株古树、2株古树后续**,近日,我局已组织完成专家评审等工作,现将该项目涉及古树原址保护方案、涉及古树后续**原址保护方案(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6年3月19日至2026年3月23日(5个自然日)
二、公示渠道
(一)网上公示
1.******局门户网站
http://pnr.****.cn/
2.****门户网站
http://pnr.****.cn/luohu/
(二)实地公示
1.****
地址:**市**区**河一路52号博隆大厦5楼
2.古树现场
地址:**区****车站台后山坡
三、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市**区**河一路52号博隆大厦5楼生态地环科(林业科);收件人:尹工;联系电话:0755-****8099;并在信封上注明“****水库绿道项目(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涉及古树及古树后续**原址保护方案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lhstdhk@pnr.****.cn,邮件标题请按照“****水库绿道项目(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涉及古树及古树后续**原址保护方案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6年3月23日,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1.****水库绿道项目(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涉及古树原址保护方案
2.****水库绿道项目(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涉及古树后续**原址保护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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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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