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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2026-03-18
****环境局**分局
环境保护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产13350万件精密汽车零部件项目 | **市**新区枕江**侧,**路西侧 | **** | 企业计划总投资102600万元,拟新征土地66666m2(约100亩),建设现代化生产车间、综合办公楼及辅助用房10.3万平方米,选购业内****中心、脱脂磷化线、压铸机、****中心等生产设备,同时配置企业**计划系统、智能化仓储系统、生产过程执行系统及企业能源管理系统等数字化管理系统,形成年产13350万件精密汽车零部件的生产能力。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气:本项目下料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处理后引至15m排气筒排放,抛丸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处理后于15m排气筒排放,喷胶、滚胶、固化废气经一套沸石转轮浓缩+CO处理后引至15m排气筒排放,配料、投料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处理后引至15m排气筒排放,密炼、开炼、挤出、硫化废气经一套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15m排气筒排放,抛边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处理后引至15m排气筒排放,熔炼、精炼粉尘、压铸废气采用换热器(列管)+湿式高压静电+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15m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引至高空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废水:本项目废水分类、分质处理,磷化废水、表调废水、产品清洗废水经二级混凝沉淀预处理,脱脂废水经隔油、破乳、气浮预处理,之后与其他生产废水一起进入综合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纳管,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进入综合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纳管。本项目纳管标准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标准及环评相关限值要求。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采取隔振减震措施后,经噪声预测,本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其余一般固废经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3月19日至2026年3月25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6年3月18日;
联系电话:0573-****9023;
通讯地址:****中心二楼投资项目区窗口; 邮编:314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