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幼儿园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内****公司
建设地点:**自治区**市**区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自治区**市**区滨河II期西片区,****幼儿园教学楼、消防泵站、换热站及警卫室等用房,总建筑面积6300平方米。项目总占地面积1.07公顷,均为永久占地,绿地率35%。配套建设场内道路、广场、生态停车位(含植草砖铺设)、给排水管网及景观绿化0.37公顷,种植红皮云杉、油松、美国红梣等乔灌草。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1.34万立方米,内部调配平衡,无借弃方。水土保持措施包括施工期对表土及回填土进行密目网苫盖;后期实施土地整治、表土回覆及植被恢复,安装灌溉设施,有效防治西北黄土高原区水土流失,改善校园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