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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281MA175G2C71 | 建设单位法人:朱善银 |
| 孙涛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省**市**市新区棚户区世纪新村C区13栋2门市 |
| **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89-生物质能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7-D4417-生物质能发电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省**市**街 |
| 经度:127.34839 纬度: 43.71521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6-25 |
| 吉环审字〔2021〕44号文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4-07-0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2649.42 |
| 22649.42 | 运营单位名称:**** |
| ****0281MA175G2C71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省****公司 |
| ****0102MACJLLME2E | 验收监测单位:**省****公司,****公司 |
| 912********939980J,****0700MA7F99P497 | 竣工时间:2025-02-16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2-0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1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jcb-portal/publicity/publicity_detail?id=40056 |
| **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台日焚烧能力500吨的机械炉排炉,1台8兆瓦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 实际建设情况:**1台日焚烧能力500吨的机械炉排炉,1台8兆瓦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活垃圾焚烧。你公司应与相关部门配合,做好垃圾入场前的分类工作,严禁掺烧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建筑垃圾、电子废物及其处理残余物,并严格控制氯和重金属含量高的物质混入待焚烧的垃圾。 | 实际建设情况:生活垃圾焚烧。垃圾收集单位在垃圾入场前,对收集垃圾进行分拣,严禁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建筑垃圾、电子废物及其处理残余物混入生活垃圾中,严格控制氯和重金属含量高的物质混入待焚烧的垃圾。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选用的垃圾焚烧设备主要技术性能须符合《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表1中要求;烟气净化工艺流程应符合《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2009)等相关要求,焚烧炉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减少氮氧化物产生量,焚烧炉烟气须经有效除尘、脱硫、脱硝、脱酸、吸附及协同去除氯化氢、重金属和二噁英措施处理,烟气中污染物浓度须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表4中标准要求后,经不低于80米的烟囱排放。食堂油烟须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排放浓度须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后,经高于楼顶1米的排气筒排放。 严格落实二噁英控制措施。焚烧启动过程中须采用有效的助燃方式加速升温,缩短烟气在二噁英产生温度区的滞留时间;通过自动控制系统控制风压、风量比例,使生活垃圾在焚烧炉内充分燃烧,确保炉膛内焚烧温度在850摄氏度以上,并严格控制烟气停留时间大于等于2S,确保产生的二英得到充分分解;烟气余热利用过程中,应在锅炉尾部配置急冷装置,使尾部的高温烟气快速降低到300摄氏度以下,防止二英再次生成。布除尘器入口处应加装活性炭喷射装置,提高对飞灰中残留二噁英的去除效率 严格落实恶臭气体控制措施。采用密闭性好、具有自动装卸功能的压缩式运输车辆运输垃圾,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发生垃圾遗撒、气味泄漏和污水滴漏。垃圾贮坑和垃圾装卸、输送系统、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污水及污泥收集处理系统须采取有效运行措施,确保氨和硫化氢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要求。垃圾贮坑废气经有效装置收集后密闭输送至焚烧炉燃烧处理,停炉检修期间,垃圾贮坑废气经专用风道引入活性炭除臭装置处理,确保氨和硫化氢排放速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要求后,经不低于25米的排气筒排放。 严格落实扬尘控制措施。设置封闭式灰仓、水泥仓、活性炭仓和消石灰粉仓,采取有效的除尘措施,确保各产尘点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后,分别经不低于15米的排气简排放;原辅材料及固体废物采用密闭方式运输,并对道路进行硬化和酒水降尘,减轻运输扬尘影响。 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冷却塔排污水应部分回用于飞灰固化处理用水及出渣机冷却用水;垃圾渗滤液、垃圾卸料区冲洗废水、引桥和道路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和化验室****处理站处理,产生的浓缩液用于制备石灰浆液,纳滤出水水质中总铅、总汞、总镉、总铬、总砷、六价铬等污染物浓度须达到《****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中标准要求与后,与未能全部利用的冷却塔排污水、原水和化学水处理系统排污水、主厂房冲洗废水、锅炉排污水、生活污水及隔油池预处理后的餐饮废水一并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要****处理厂商定标准要求后,****处理厂处理。 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对危险废物暂存间、飞灰固化处理车间、渗滤液收集池渗滤液事故收集池、垃圾贮坑、初期雨水收集池、****处理站和各水处理单元等重点防渗区进行防渗、防漏处理。油罐周围设置围堰(堤),选用密闭性能良好的氨水储罐,在氨水储罐区设置围堰(堤)。污水和氨水管线选用耐腐蚀的材质,对管线进行防腐防锈、防漏处理,并定期进行检查。制定并落实地下水监测计划,合理布设地下水监测井,定期对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掌握地下水水质变化情况,避免污染地下水环境。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和消声措施,确保施工期和运营期场(厂)界噪声分别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应标准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吹管和锅炉排汽应采取降噪措施,并合理安排吹管时间,提前告知周围居民。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炉渣须全部综合利用,除臭系统废活性炭、不沾染药剂的废包装袋和破碎布袋定期委托厂家回收处理。废油脂和餐厨垃圾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理站污泥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经化验符合标准要求后按照适当比例和生活垃圾一并送焚烧炉焚烧处理。焚烧飞灰经固化处理,达到《****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第6.3条要求后,****填埋场进行分区填埋。化验室废液、废机油、废变压器油、废树脂和废渗透膜等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险废物在贮存,转移、运输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施工期建筑垃圾****市政府****处理场处理,生活垃圾应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制定并严格落实环境管理措施及监测计划。按照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以及《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等有关要求,制定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及监测计划。建立运行情况记录制度,详细记录垃圾接收情况、入炉情况、设施运行参数和环境监测数据。对活性炭、脱硫剂、脱硝剂喷入量、焚烧飞灰固化/稳定化合剂等烟气净化用消耗性物资材料应当实施计量并计入台账。焚烧炉烟囱应设置永久采样孔,安装氮氧化物、一氧化碳、颗粒物、二氧化硫、氯化氢浓度和焚烧运行工况指标中炉内一氧化碳浓度、燃烧温度、含氧量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运行期应加强在线监测装置的维护,定期进行比对监测和校准,确保其正常运行。****电厂运行前应按规范进行大气和土壤中二英现状监测;投入运行后,你公司须对监测计划中设置的大气和士壤监测点位及排放烟气中二英进行监测,监测频率每年不得低于1次,及时了解掌握周边环境二英的变化情况;关注土壤中二噁英及重金属累积环境影响。同时设置颗粒物、恶臭气体和地下水水质长期监测点位,定期委托有资质监测机构进行监测,确保达标排放。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对环保设施运行和柴油、危险废物储运环节的管理,设置足够容量的渗滤液储存池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并设置雨排水切换装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设置明显标志。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针对可能产生的有毒有害物质泄漏以及可能的事故风险等制定并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评估分析环境社会风险隐患关键环节,制定有效的环境社会风险防范与化解应对措施。及时修订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到生态环境部门及有关部门备案,同时开展经常性演练。 | 实际建设情况:1、****选用的垃圾焚烧设备主要技术性能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表1中要求; 炉膛内焚烧温度控制在850℃以上,并控制烟气停留时间大于2S。 2、焚烧炉采用“低氮燃烧+SNCR+脱酸+活性炭吸附+地面除尘站”净化措施后通过80m高烟囱排放。验收监测期间,各污染物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中表4标准要求。 3、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验收监测期间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 1、本项目采用喷油辅助燃烧措施助燃,以保证烟气在大于850℃的温度下停留时间超过2s,可使二噁英大量分解。同时在锅炉尾部设置急冷装置,确保烟气温度迅速降至300℃以下,控制布袋除尘器入口温度为140-160℃,使有害有机污染物凝结于飞灰上,布袋除尘器在集尘的同时也把这些有机物去除。同时在进入滤袋式除尘器的烟道上设置活性炭喷射装置,活性炭通过压缩空气送入反应塔,进一步吸附二噁英。 2、****选用封闭式垃圾车,底部留有水槽,以收集运输过程的垃圾渗滤液。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发生垃圾遗撒、气味泄漏和污水滴漏。渗滤液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等构筑物产生的恶臭气体均通过风机送至垃圾贮坑,垃圾贮坑采用负压运行方式,臭气经二级风机收集后,输送至焚烧炉内燃烧处理,停炉检修期间,垃圾贮坑内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5m排气筒排放。垃圾贮坑恶臭气体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要求。 3、飞灰固化车间、灰仓、水泥仓、半干法消石灰粉仓和活性炭仓废气现均进入脱硫综合塔及地面除尘站处处置,处置后废气经80m焚烧炉排放口有组织排放,炉内干法喷射的消石灰仓废气进入焚烧炉焚烧。验收监测期间各个贮仓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58-2014)表4标准后经80m高烟囱排放。 4、危险废物暂存间采用封闭车间,贮存废气经集气风机收集,由危废间配备的活性炭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恶臭气体控制系统的25m高排气筒排放。验收监测期间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中的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1、冷却塔排污水部分回用于飞灰固化处理用水及出渣机冷却用水。 2、垃圾渗滤液、垃圾卸料区冲洗废水、道路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和化验室****处理站处理,产生的浓缩液用于制备石灰浆液,清液与未能全部利用的冷却塔排污水、原水和化学水处理系统排污水、主厂房冲洗废水、锅炉排污水、生活污水及隔油池预处理后的餐饮废水一并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要****处理厂商定标准要求后,****处理厂。 3、验收期间渗滤液治理设施出水总铅、总汞、总镉、总铬、总砷、六价铬等污染物浓度满足《****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表4中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废水总排口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限值要****处理厂商定要求。 1、****垃圾贮坑、****处理站各类污水池对内部进行混凝凝土表面打磨,澎内传配套产品批补麻面气孔等,再涂刷401澎内传渗透结晶两道,最后高耐磨环氧玻璃鳞片图层200mm,两道。外部防渗:素土夯实+浇筑100mm厚C20P8混凝土+20mm厚(1:3)水泥砂浆,最后再浇筑钢筋混凝土底板。抗渗等级为P8,渗透系数≤1×10-8cm/s,满足渗透系数≤1×10-7cm/s要求。 危险废物暂存间、油罐区、氨水罐区、飞灰固化间、事故水池的内部、侧部:1:2.5水泥砂浆修补平整+1.5厚聚合物水泥基防水涂膜+10厚聚合物水泥水泥砂浆,渗透系数≤1×10-10cm/s,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6.1.4要求。 2、污水和氨水管线选用耐腐蚀管材,进行防腐、防锈、防漏处理,企业由专人定期检查。 3、企业在垃圾池附近及地下水下游布设2口地下水监测井,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厂区地下水水质及下游地下水水质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限值要求。 ****选取低噪声设备,采用合理布置及安放于构筑物内,并采取了隔声、减振降噪。项目施工期锅炉吹管及排气均提前通知周围居民,并采取了安装消声器等治理措施。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噪声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1、经稳定化处理后飞灰,暂存于固化飞灰贮存库内暂存;****产生的飞灰固化物进入**市****集团有限公司飞灰填埋区进行填埋。根据调查**市****集团有限公司存****填埋场,剩余处理能力也满足本项目飞灰处置要求; 2、炉渣委托****综合利用; 3、除臭系统(恶臭应急装置)活性炭验收期间还未达到更换周期,待达到更换周期后该部分废活性炭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委托**回收单位回收;不沾染药剂的废包装袋定期委托**回收单位处置; 4、餐厨垃圾和厂内生活垃圾送焚烧炉焚烧处理; 5、****处理站仅少量排泥,用于污泥鉴定,现阶段按照危险废物进行处置。待后期经鉴别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可作为一般固废进行处置,进入厂内焚烧炉焚烧; 6、废布袋、废变压器油、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活性炭、废机油、化验室废液废瓶、废渗透膜和废树脂,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省固体****公司处置。 1、企业根据《排污单位自行检测技术指南-固体废物焚烧》要求指定自行监测方案及监测计划; 2、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记录包括垃圾接收情况、入炉情况、设施运行参数和环境监测数据。对活性炭、脱硫剂、脱硝剂喷入量、焚烧飞灰固化/稳定化螯合剂等烟气净化用消耗性物资材料等,均计入台账; 3、焚烧炉烟囱设置永久采样孔,安装氮氧化物、一氧化碳、颗粒物、二氧化硫、氯化氢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并将垃圾库负压监控纳入分散控制系统(DCS)监控。焚烧炉烟气净化设施出口处安装烟气自动监测设备,设备由****生产,设备型号为SCS-900FT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环境局进行联网,达到数据实时传输。 4、****电厂运行前、按规范进行大气和土壤中二英现状监测。 5、企业自行监测方案中设置的大气和土壤监测点位及排放烟气中二噁英监测,监测频率每年1次,并设置了颗粒物、恶臭气体和地下水水质长期监测点位。对烟气中重金属类污染物和焚烧炉渣热灼减率进行监测,每月1次。 1、企业建设事故池、初期雨水池,初期雨水通过泵管道及运输车送至厂内污水处理系统。 2、危险废物暂存场所设置明显标志; 3、企业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并编制了****生态环境局备案。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严格落实防护距离要求。****建设部等四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建城[2016]227号)要求和地方相关规定,合理划分焚烧设施控制核心区、防护区和缓冲区,在厂界外设置不小于300米环境防护距离。鼓励建设“邻利型”服务设施,面向周边地区设立共享区域因地制宜在防护区及缓冲区开展绿化并配套建设体育和休闲设施,拓展**利民措施。在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规划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行政办公和科研等敏感目标。 | 实际建设情况:****在厂界外设置300米环境防护距离。验收阶段经过现场调查,300m环境防护距离内有3处居民住宅,其中2处居民住宅已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另一处住房经过蛟****中心调查,房屋院落无人居住用于养殖,现已改变原居住功能,详见附件。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14.3591 | 0 | 0 | 0 | 14.359 | 14.359 | |
| 0 | 25.7 | 0 | 0 | 0 | 25.7 | 25.7 | |
| 0 | 3.17 | 0 | 0 | 0 | 3.17 | 3.17 | |
| 0 | 0.25 | 0 | 0 | 0 | 0.25 | 0.25 | |
| 0 | 4.11 | 0 | 0 | 0 | 4.11 | 4.1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33.95 | 51.38 | 0 | 0 | 33.95 | 33.95 | / |
| 0 | 110.28 | 160.55 | 0 | 0 | 110.28 | 110.28 | / |
| 0 | 0.36 | 13.71 | 0 | 0 | 0.36 | 0.36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处理站 | 《****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中表4 | ****处理站 | 根据该项目验收监测期间监测数据可知,****处理站出水口总汞、总镉、总铬、总砷、总铅及六价铬排放浓度满足《****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6889- 2024)表4标准限值要求。 |
| 1 | 项目采用“SNCR脱硝+半干法喷雾反应塔+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地面除尘站(袋式除尘机组)”组合工艺对烟气进行净化 |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58-2014)表4 | 项目采用“SNCR脱硝+半干法喷雾反应塔+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地面除尘站(袋式除尘机组)”组合工艺对烟气进行净化 | 根据焚烧炉有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焚烧炉烟气净化后污染物浓度测定最大值分别为,颗粒物:23.2mg/m3,NOX:26.1mg/m3,HCl:4.9mg/m3,CO:小于检出限,SO2:小于检出限,汞及其化合物:小于检出限,镉、铊及其化合物:小于检出限,锑、砷、铅、铬、钴、铜、锰、镍及其化合物:0.079184mg/m3,二噁英:0.011ngTEQ/m3;项目验收监测期间,焚烧炉废气排放口各项废气监测指标均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58-2014)表4标准后经80m高烟囱排放。 |
| 1 | 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包括汽轮机、发电机、各种风机、泵类等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以及锅炉排气产生的噪声。噪声设备采取室内布置,并且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隔声门窗以及在高噪声厂界处安置声屏障等手段控制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包括汽轮机、发电机、各种风机、泵类等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以及锅炉排气产生的噪声。噪声设备采取室内布置,并且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隔声门窗以及在高噪声厂界处安置声屏障等手段控制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 监测结果显示:厂界四周各监测点昼间噪声值为49~52dB(A),夜间噪声值为40~42dB(A),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
| 1 | 在本工程建设时,把地下水的污染防治作为厂房设计和运行的重点工作内容,通过以“堵”为主,“疏堵”结合的的防渗漏措施,做好废水收集池及污水收集专用管道的防渗处理,则本项目对周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可以得到控制。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对危险废物暂存间、飞灰固化处理车间、渗滤液收集池渗滤液事故收集池、垃圾贮坑、初期雨水收集池、****处理站和各水处理单元等重点防渗区进行防渗、防漏处理。油罐周围设置围堰(堤),选用密闭性能良好的氨水储罐,在氨水储罐区设置围堰(堤)。污水和氨水管线选用耐腐蚀的材质,对管线进行防腐防锈、防漏处理,并定期进行检查。制定并落实地下水监测计划,合理布设地下水监测井,定期对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掌握地下水水质变化情况,避免污染地下水环境。 | 1、****垃圾贮坑、****处理站各类污水池对内部进行混凝凝土表面打磨,澎内传配套产品批补麻面气孔等,再涂刷401澎内传渗透结晶两道,最后高耐磨环氧玻璃鳞片图层200mm,两道。外部防渗:素土夯实+浇筑100mm厚C20P8混凝土+20mm厚(1:3)水泥砂浆,最后再浇筑钢筋混凝土底板。抗渗等级为P8,渗透系数≤1×10-8cm/s,满足渗透系数≤1×10-7cm/s要求。 危险废物暂存间、油罐区、氨水罐区、飞灰固化间、事故水池的内部、侧部:1:2.5水泥砂浆修补平整+1.5厚聚合物水泥基防水涂膜+10厚聚合物水泥水泥砂浆,渗透系数≤1×10-10cm/s,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6.1.4要求。 2、污水和氨水管线选用耐腐蚀管材,进行防腐、防锈、防漏处理,企业由专人定期检查。 3、企业在垃圾池附近及地下水下游布设2口地下水监测井,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厂区地下水水质及下游地下水水质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限值要求。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炉渣须全部综合利用,除臭系统废活性炭、不沾染药剂的废包装袋和破碎布袋定期委托厂家回收处理。废油脂和餐厨垃圾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理站污泥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经化验符合标准要求后按照适当比例和生活垃圾一并送焚烧炉焚烧处理。焚烧飞灰经固化处理,达到《****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第6.3条要求后,****填埋场进行分区填埋。化验室废液、废机油、废变压器油、废树脂和废渗透膜等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险废物在贮存,转移、运输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施工期建筑垃圾****市政府****处理场处理,生活垃圾应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1、经稳定化处理后飞灰,暂存于固化飞灰贮存库内暂存;****产生的飞灰固化物进入**市****集团有限公司飞灰填埋区进行填埋。根据调查**市****集团有限公司存****填埋场,剩余处理能力也满足本项目飞灰处置要求; 2、炉渣委托****综合利用; 3、除臭系统(恶臭应急装置)活性炭验收期间还未达到更换周期,待达到更换周期后该部分废活性炭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委托**回收单位回收;不沾染药剂的废包装袋定期委托**回收单位处置; 4、餐厨垃圾和厂内生活垃圾送焚烧炉焚烧处理; 5、****处理站仅少量排泥,用于污泥鉴定,现阶段按照危险废物进行处置。待后期经鉴别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可作为一般固废进行处置,进入厂内焚烧炉焚烧; 6、废布袋、废变压器油、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活性炭、废机油、化验室废液废瓶、废渗透膜和废树脂,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省固体****公司处置。 |
| 1 |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对环保设施运行和柴油、危险废物储运环节的管理,设置足够容量的渗滤液储存池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并设置雨排水切换装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设置明显标志。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针对可能产生的有毒有害物质泄漏以及可能的事故风险等制定并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评估分析环境社会风险隐患关键环节,制定有效的环境社会风险防范与化解应对措施。及时修订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到生态环境部门及有关部门备案,同时开展经常性演练。 | 1、企业建设事故池、初期雨水池,初期雨水通过泵管道及运输车送至厂内污水处理系统。 2、危险废物暂存场所设置明显标志; 3、企业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并编制了****生态环境局备案。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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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落实防护距离要求。****建设部等四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建城[2016]227号)要求和地方相关规定,合理划分焚烧设施控制核心区、防护区和缓冲区,在厂界外设置不小于300米环境防护距离。鼓励建设“邻利型”服务设施,面向周边地区设立共享区域因地制宜在防护区及缓冲区开展绿化并配套建设体育和休闲设施,拓展**利民措施。在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规划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行政办公和科研等敏感目标。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在厂界外设置300米环境防护距离。验收阶段经过现场调查,300m环境防护距离内有3处居民住宅,其中2处居民住宅已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另一处住房经过蛟****中心调查,房屋院落无人居住用于养殖,现已改变原居住功能,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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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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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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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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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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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