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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381MA41HE9H2B | 建设单位法人:王银聪 |
| 侯延博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办事处窑头工业区11号 |
| ****年产50万双布鞋改建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032-制鞋业 195*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951-C1951-纺织面料鞋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办事处窑头工业区11号 |
| 经度:112.802947 纬度: 34.729422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11-17 |
| 偃环审表〔2025〕12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381MA41HE9H2B001W |
| 2025-12-1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5 |
| 2.1 | 运营单位名称:**** |
| ****0381MA41HE9H2B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381MA41HE9H2B | 验收监测单位:**中碳****公司 |
| ****0307MA9JYR4X5H | 竣工时间:2025-12-0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1-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2-2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tchbzx.com/archives/82865 |
| 改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20万双PU鞋底布鞋,10万双冷粘鞋、20万双PVC鞋底布鞋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20万双PU鞋底布鞋 |
| 本项目分期建设,本次建设1期PU鞋底布鞋生产线,其余留待后期建设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PU及PVC鞋生产工艺:外购鞋面面料-鞋面成型-注塑/浇注烘干-成品;PVC海绵片复合鞋底布鞋生产线:外购PVC鞋底及EVA海绵片一复合一打磨、抛光一贴治条一与外购成品鞋面压合包装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PU鞋生产工艺:外购鞋面面料-鞋面成型-浇注烘干-成品 |
| 本次为一期验收,其他内容后续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评设计: 废气治理: 1#、2#PU鞋底布鞋生产线、1#、2#冷粘鞋生产线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通过离地高度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1#、2#冷粘鞋生产线含尘废气:经袋式除尘器(TA002)处理后通过离地高度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1#、2#PVC鞋底布鞋生产线(注塑、投料、搅拌、打料、破碎工序)废气:经“袋式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3)处理后通过离地高度2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废水治理:全厂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容积10m3)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州渠人工湿地进一步处理; 噪声治理:厂房隔声、基础减振 固废治理: 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日产日清,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废聚氨酯、PU 边角料、PU 不合格品、冷 粘鞋边角料、冷粘鞋不合格品、TA002 除尘器收尘灰、PVC 边角料及 PVC 鞋不合格品、TA003 除尘器收尘灰):10m2一般固废暂存区 危废(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抹布、废原料包装桶):10m2危废暂存间 | 实际建设情况:验收实际: 废气治理: 1#、2#PU鞋底布鞋生产线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废水治理:本项目(一期)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涉及新增生活污水排放。全厂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容积10m3)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州渠人工湿地进一步处理; 噪声治理:厂房隔声、基础减振 固废治理: 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日产日清,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一般固废(废聚氨酯、PU边角料、PU不合格品):10m2一般固废暂存区 危废(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抹布、废原料包装桶):10m2危废暂存间 |
| 部分环保设施发生变化。危废暂存间位置设计位于车间1层外西侧,根据生产及管理需要,现危废暂存间位置调整至车间1层外南侧,面积不变,仍为10m2,仅位置发生变动,未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或新增敏感点。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危废暂存间位置设计位于车间1层外西侧 | 实际建设情况:根据生产及管理需要,现危废暂存间位置调整至车间1层外南侧,面积不变,仍为10m2,仅位置发生变动 |
| 本次验收实际建设中厂区总平面布置危废暂存间位置根据生产线实际设置情况进行了调整,但未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或新增敏感点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0096 | 0 | 0 | 0 | 0 | 0.01 | 0 | |
| 0.0269 | 0 | 0 | 0 | 0 | 0.027 | 0 | |
| 0.0028 | 0 | 0 | 0 | 0 | 0.003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3396 | 0 | 0 | 0 | 0 | / |
| 0.2083 | 0.0119 | 0.2405 | 0.0062 | 0 | 0.214 | 0.006 | / |
| 1 | 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 | 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要求(COD 500mg/L、SS 400mg/L),同时能够满足中州渠人工湿地设计进水水质 要求(COD350mg/L、SS160mg/L、氨氮 45mg/L) | 项目(一期)不涉及生产废水的排放;全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州渠人工湿地进一步处理。本项目(一期)不涉及新增生活污水排放。本次一期仅作为现场核查内容 | 本项目(一期)不涉及新增生活污水排放。本次一期仅作为现场核查内容 |
| 1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1根20m高排气筒DA001 | 排放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 2024 年修改单)表 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60mg/m3),同时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2020 年修订版)制鞋工业绩效引领性指标(NMHC 排放浓度不高于 40 mg/m3要求)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标准(其他行业非甲烷总烃建议排放浓度:80mg/m3、建议处理效率 70%)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1 | 厂房隔声、基础减振 |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1 | 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废聚氨酯、PU 边角料、PU 不合格品、冷 粘鞋边角料、冷粘鞋不合格品、TA002 除尘器收尘灰、PVC 边角料及 PVC 鞋不合格品、TA003 除尘器收尘灰):10m2一般固废暂存区 危废(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抹布、废原料包装桶):10m2危废暂存间 | 固废治理: 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日产日清,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一般固废(废聚氨酯、PU边角料、PU不合格品):10m2一般固废暂存区 危废(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抹布、废原料包装桶):10m2危废暂存间 |
| 1 | ①加强危险物质贮存过程中的管理:加强危险品管理,建立危险品定期汇总登记制度,记录危险化学品种类和数量,并存档备查。 ②贮存危险品的场所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贮存的危险品必须有明显的标志,标志应符合《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2009)的规定。 ③液态物料存放区(生产车间、原料区)应做好地面防渗措施,设置围堰或下设托盘,防止物料泄漏时扩延污染范围。并且设专人负责液态物料存放区的管理,液态物料加盖密封存放,定期巡查,发生泄漏时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④危险品进场严格检验数量、质量、包装情况、是否泄漏;对设备、管线、泵等定期检查、保养、维修;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加强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 ⑤厂区内严禁明火,应配置足量的相应灭火设备,并定期检查灭火状态及其有效期等。 ⑥厂区还应配备沙袋、沙土、应急桶、防护口罩、防毒面具、防护手套等应急物资。 | ①加强危险物质贮存过程中的管理:加强危险品管理,建立危险品定期汇总登记制度,记录危险化学品种类和数量,并存档备查。 ②贮存危险品的场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贮存的危险品必须有明显的标志,标志应符合《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2009)的规定。 ③液态物料存放区(生产车间、原料区)做好地面防渗措施,设置围堰或下设托盘,防止物料泄漏时扩延污染范围。并且设专人负责液态物料存放区的管理,液态物料加盖密封存放,定期巡查,发生泄漏时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④危险品进场严格检验数量、质量、包装情况、是否泄漏;对设备、管线、泵等定期检查、保养、维修;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加强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 ⑤厂区内严禁明火,配置足量的相应灭火设备,并定期检查灭火状态及其有效期等。 ⑥厂区配备沙袋、沙土、应急桶、防护口罩、防毒面具、防护手套等应急物资。 |
| 依托厂区现有车间,不新增占地面积; 公辅设施依托厂区现有; 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预处理; 一般固废依托厂区内现有已设置 1 座一般固废暂存区,面积 10m2; 危废暂存依托厂区内现有已建 1 座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 10m2; 生活垃圾处理依托厂区内现有已设置垃圾桶若干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厂区现有车间,不新增占地面积; 公辅设施依托厂区现有; 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预处理; 一般固废依托厂区内现有已设置 1 座一般固废暂存区,面积 10m2; 危废暂存依托厂区内现有已建 1 座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 10m2; 生活垃圾处理依托厂区内现有已设置垃圾桶若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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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