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市永星光****公司向我局申报了****建筑方案设计,我局按程序组织专家进行了审查,会后设计单位按专家意见已修改完善,现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在规划许可之前,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开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项目拟选位置
位于**市环****侧,********公司用地、储备土地,南至环**路,西至耕地,北至******公司用地。
二、规划条件
用地性质:工业用地,总建设用地面积9120㎡。容积率≥0.8,建筑密度≥40% ,绿地率≤15%,建筑高度≤24米。
三、设计方案中的主要内容及指标:
**1栋3****研发中心及办公楼),2栋1层厂房及其他。**地上建筑面积5338.2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80.8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619.0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8353.34平方米)。
地块指标:容积率0.916,建筑密度42.72%,绿地率5.77%,建筑最高12.45米,机动车停车位16个(均为地上)。
四、公示时间及意见反馈
公示时间:7天,2026年3月18日至2026年3月25日。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及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行政许可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局403室(单位需盖公章,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申请听证的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局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同意方案及放弃听证权利,我局将依法作出相关行政许可。
联系地址:****滨******局403室
联系电话(传真):0930-****091(0930-****588)
邮编:731100 ******局
五、总平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