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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县2025年英买里镇、西克尔库勒镇产业路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龙源****公司
建设地点:**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英买里镇、西克尔库勒镇,主要**产业路33.41公里,其中英买里镇段27.47公里,西克尔库勒镇段5.94公里,涉及多个行政村。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及交通安全设施等,全线**圆管涵105道,平面交叉30处。项目总占地面积16.53公顷,其中永久占地16.18公顷,临时占地0.35公顷,占地类型均为交通运输用地。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4.98万立方米,其中挖方1.82万立方米,填方3.16万立方米,借方2.21万立方米(外购砂石料),弃方0.87****政府指定地点综合利用。水土保持措施包括施工期对临时堆土进行防尘网苫盖及洒水降尘;后期实施土地整治,有效防治北方风沙区水土流失,改善区域交通条件及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