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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3-18
| 项目名称 | 火法生产线吹炼炉及贫化炉无组织废气深度治理项目 |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开发区****内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9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焦华 |
| 联系人 | 黄旭 | 联系电话 | 180****7585 |
| 项目投资(万元) | 26 | 环保投资(万元) | 26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4-30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次改造工程主要针对吹炼炉与贫化炉区域无组织废气排放进行系统收集与集中治理。具体改造内容如下: 1.废气收集系统建设:在吹炼炉高冰镍虹吸口顶部、吹炼炉与贫化炉之间的排放溜槽顶部、贫化炉排渣虹吸口及人员操作间顶部,分别增设集气罩,对该区域原有无组织排放的废气进行高效捕集。 2.废气处理工艺:根据废气来源分别引入对应炉体进行处置: (1)吹炼炉系统:收集的废气直接引入吹炼炉炉膛,通过高温燃烧实现分解处理。 (2)贫化炉系统:收集的废气通过新增二次送风系统送入贫化炉内参与燃烧,实现彻底转化。 (3)改造效果:改造完成后,原有无组织逸散的废气转变为有组织收集与处理,显著降低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水平。 3.改造后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1)贫化炉废气排放口(DA094):砷及其化合物 0.0364 t/a、镉及其化合物 0.0032 t/a、铬及其化合物 0.0501 t/a、铅及其化合物 0.1335 t/a、汞及其化合物 0.0025 t/a、镍及其化合物 0.1618 t/a、氮氧化物 47.2541 t/a、氟化物 0.6876 t/a、二氧化硫 76.4934 t/a、颗粒物 20.0811 t/a。 (2)吹炼炉烟气制酸排放口(DA095):砷及其化合物 0.0142 t/a、镉及其化合物 0.0033 t/a、铬及其化合物 0.1438 t/a、铅及其化合物 0.0432 t/a、汞及其化合物 0.0040 t/a、镍及其化合物 0.1860 t/a、氮氧化物 38.4756 t/a、氟化物 0.6396 t/a、二氧化硫 123.5520 t/a、硫酸雾 6.4120 t/a、颗粒物 16.9762 t/a。 (3)合计(DA094 DA095):砷及其化合物 0.0506 t/a、镉及其化合物 0.0065 t/a、铬及其化合物 0.1940 t/a、铅及其化合物 0.1767 t/a、汞及其化合物 0.0065 t/a、镍及其化合物 0.3479 t/a、氮氧化物 85.7297 t/a、氟化物 1.3272 t/a、二氧化硫 200.0454 t/a、硫酸雾 6.4120 t/a、颗粒物 37.0573 t/a。 4.总量符合性分析: 改造后,全厂废气中主要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与《****环境局关于**中伟新能源项目一期新能源材料一体化项目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核准意见》(钦环函〔2022〕746号)中控制指标对比分析如下: 砷及其化合物排放总量为 0.0506 t/a,低于指标 0.0546 t/a; 铅及其化合物排放总量为 0.1767 t/a,低于指标 0.2522 t/a; 镉及其化合物排放总量为 0.0065 t/a,与指标持平; 铬及其化合物排放总量为 0.1940 t/a,低于指标 0.2674 t/a; 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总量为 0.0065 t/a,低于指标 0.0066 t/a。 综上,本次改造后,全厂废气中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均未超过钦环函〔2022〕746号文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符合环保合规要求。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贫化炉废气采取电除尘器除尘 石灰—— 石膏法脱硫(三级 )措施后通过DA094(8-4#)排气筒排放至大气 有环保措施: 吹炼炉烟气制酸废气采取电除尘器除尘 两转两吸制酸双氧水脱硫 静电除雾 SNCR脱销(备用)措施后通过DA095(8-3#)排气筒排放至大气 | ||
| 承诺:**** 焦华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焦华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10000004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