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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一期)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省**市**县三古镇,主要**养牛棚及其他附属设施,总用地面积0.73公顷,全部为永久占地。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养殖区彩钢板结构养牛棚及基础工程,道路及硬化区场内主次要道路混凝土路面铺设和场地硬化,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等附属工程。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0.34万立方米,实现内部挖填平衡,无借方和余方。水土保持措施主要包括施工期对裸露地表实施密目网及防雨布遮盖、设置防溢底座拦挡、建设洗车平台及配套排水沟、修建临时沉沙池等,有效防治西南紫色土区水土流失,改善区域生态环境。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800万元,已于2024年3月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