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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松罗乡**村至**柏洋洋中村道路修建工程(一期)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阿玛杰****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市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省**市**市松罗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总用地面积36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520平方米,建筑密度75%。工程主要涉及场地平整、基础开挖与回填、道路路基及路面施工、排水沟建设以及景观绿化等配套工程。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约1.53万立方米,内部调配平衡,无借方和余方。水土保持措施包括主体已有的排水沟和景观绿化,方案新增土地整治、绿化覆土、砖砌临时排水沟、沉沙池及密目网覆盖等临时防护措施,有效防治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改善区域生态环境。项目建设工期8个月,总投资估算7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