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部分资产(天目西路198号122-132室、194-198B室)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8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项目编号:****
转让底价: 3,923.510000万元
标的所在地区: ** **区
资产类别: 不动产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6-03-18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6-04-16
交易机构
业务联系人:徐昂 联系电话:****7272-837、199****2179
业务负责人:王文婷 联系电话:021-****7272-278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分行自有房产位于**市**区天目西路198号,由18个商铺组成(122-132、194-198B),合计建筑面积514.73平米,使用期限为1996.2.16-2042.9.23。不夜城商厦原名**不****交易中心,现整体大楼为空置状态。
资产类别 不动产 不动产登记证号 沪房地市字(1998)第000534号
实际用途 商场 共有宗地面积(平方米) 4803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514.73 房屋总层数 9
所在层数 1 使用期限说明 至2042年09月23日止
房屋装饰情况 使用状态 空置
标的基本信息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重要信息披露 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 1、本项目委估房地产的评估值为含增值税价。 2、交易可能引发的税费提示。因无法确定最终成交价格,暂以评估结论作为出售价格来进行税费的估算。出售该资产可能涉及的税费包括:销售不动产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根据本次评估结果以及评估对象的取得成本,可能产生的处置税费大致如下:增值税及附加合计132.34万元,土地增值税37.21万元,印花税1.87万元,企业所得税840.67万元。以上数据仅供参考,每项税费均可能出现上下浮动,最终以税务机构核税的数据为准。 3、本次委估房地产位于天目西路198号不夜城商厦一楼122-132、194-198B室,该商厦于1995年竣工,设施设备较多已老旧损坏。为排除安全隐患,****政府要求业主配合不再对外出租,****集团承担相应物业管理和市场管理职责。商厦自2016年起闲置、目前为停止经营状态。
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转让价格为含税(增值税)价格。 2.本项目产证附记内容为: 用地面积:122-125室都为3.4平方米,126室为3.6平方米,127室为1.9平方米,128室为4.2平方米,129室为3.1平方米,130室为6.3平方米,131室为4.0平方米,132室为2.8平方米,194室为4.7平方米, 195室为5.3平方米,196室为7.7平方米,197室为4.6平方米,198室为6.3平方米,198A室为11平方米,198B室为2.0平方米;122-132室的土地编号为天目西路街道402坊1丘(20)-(30),194-198B室的土地编号为天目西路街道402坊1丘(92)-(98)。 3、本项目产证****银行**分行。该名称为转让方更名前名称。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分行
注册地(住所)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18号
经济类型 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财政部监管的中央金融企业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的情况下,在挂牌公告期内递交受让申请,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交易所****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即为意向受让方在《资产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交易各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即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当以不低于挂牌底价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须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手续费支付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待受让方付清全款后,****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若由于受让方的原因未按时支付交易价款,转让方有权暂停后续房屋买卖交易。受让方逾期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将按标的资产成交价的每日万分之五收取违约金;若超过30天,则视作受让方严重违约,转让方有权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受让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退还已付价款(不含保证金)并另行公开处置标的。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可以以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竞买人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联交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关规则处理。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限内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有关规则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全额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和《房地产买卖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6.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维修基金归受让方承担。 7.本次转让为按现状交接,意向受让方须同意按照标的物现有状况接收标的房产,办理权证变更手续并且完成标的房屋的现状交接。受让方需主导办理过户相关手续,转让方将在进场交易后配合最终受让方办理相关手续,转让方不承诺最终过户手续的成功。 8.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书面承诺:(1)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方出售的房屋具体状况已充分了解,充分了解市场交易风险,决定参与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风险。(2) 本标的资产以现状交接,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物及标的物室内外装修及配套设施的安装等现状接收标的房产。(3) 标的房产涉及的物业、水、电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办理过户手续(新《不动产权证书》出具之日)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办理过户手续(新《不动产权证书》出具之日)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4)受让方即为房屋买受人,与新《不动产权证书》权利人一致。(5)承诺已对本标的资产进行过实地查看,并核实不动产权证相关内容,确认没有异议。 9.本项目受让方应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成交价的0.8%****交易所支付交易手续费。 10.本项目转让价格为含税(增值税)价格。 11.本项目转让含18个资产,若本项目竞价产生溢价,按各资产挂牌价格占挂牌总价的比例分摊,以此确定各资产的成交价格。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境内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00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展示时间 公告期内
展示地点 标的所在地
联系人 黄益宁
联系电话 137****7301
附件
附件
序号 名称
1 资产清单 光**.pdf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3-18
招标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部分资产(天目西路198号122-132室、194-198B室)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