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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县羊永镇集中供热工程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中铭****公司****公司
建设地点:**省**州**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省**州**县羊永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锅炉房1座(面积513.36平方米)及附属用房1座(面积398.40平方米),敷设D325*7**度聚乙烯聚氨酯直埋保温供热管网990米,配套建设管道检查井4座。同时实施厂区硬化398.70平方米、渗水砖铺装157.86平方米,**预制混凝土栏杆围墙86米、浆砌石挡土墙79米及混凝土排水沟165米等附属工程。项目总占地面积0.57公顷,其中永久占地0.22公顷,临时占地0.35公顷。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1.16万立方米,内部平衡无借方和弃方。水土保持措施包括主体建筑区排水边沟及覆土绿化、管道工程区土地整治、生产生活区土地整治及撒播草籽等,旨在有效防治洮河流域水土流失,改善当地供热条件并提升生态环境质量。项目总投资1198.27万元,其中土建投资470.3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