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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支队赤湾消防站(上盖保障性住房) |
| 项目类型 | 城市建设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 |
| 监测单位 | 无 |
| 地理位置 | **省-**市-**区 |
| 说明 | 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水务局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通知》(深水保〔2019〕617号)等要求,委托****编制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组织主持召开****支队赤湾消防站(上盖保障性住房)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 验收组认为:建设单位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的水土保持措施基本达到了防治水土流失的效果,完****水务局批复的防治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基本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较好地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等成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限:2026年3月18日开始,公示20个工作日;我公司采取网站公示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本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保持设施验收备案表,便于公众知悉。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