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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023MADLX8BL3Q | 建设单位法人:徐新宇 |
| 徐新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县白鹤镇永盛路20号 |
| ****年产3000吨PVC改性新材料项目(先行)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9-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白鹤镇永盛路20号 |
| 经度:120.96783 纬度: 29.17781 | ****机关:****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3-26 |
| 天行审〔2025〕4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023MADLX8BL3Q001W |
| 2026-01-1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100 |
| 65 | 运营单位名称:**** |
| ****1023MADLX8BL3Q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科正****公司 |
| 913********9424392 | 验收监测单位:**科正****公司 |
| 913********9424392 | 竣工时间:2025-11-30 |
| 2025-12-01 | 调试结束时间:|
| 2026-02-1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1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3000吨PVC改性新材料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1000吨PVC改性新材料 |
| 因破碎工序暂未实施,吹塑机和注塑机等生产设备数量暂未上齐,生产规模未达产,所以本次验收为先行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PE制品工艺流程说明:生产时PE粒子物料由中央供料系统直接送料,生产前根据计划对中央供料系统料仓投料。PE粒子输送至吹塑机后,经螺杆挤出注入模具内,后高压空气吹入模具内,使熔融PE物料膨胀并紧贴模具内壁,形成所需的形状,经间接水冷、固化后开模,获得产品,不合格品经破碎后回用。(2)PVC制品工艺流程说明:将PVC粉末投料至搅拌机,根据配比将DOA、DOS通过油泵管道泵入,经搅拌混合后通过上料机自动输送至造粒机料斗中,物料在造粒机中熔融加热不断向前挤出条状,后进行热切、风冷、筛粒,获得PVC粒子。注塑生产时PVC粒子由中央供料系统直接送料,生产前根据计划对中央供料系统料仓投料。PVC粒子输送至注塑后,由色母机投加色母,在注塑机中经螺杆挤出注入模具内,经间接水冷、检验后获得产品,不合格品经破碎后回用。 | 实际建设情况:(1)PE制品工艺流程说明:生产时PE粒子物料由中央供料系统直接送料,生产前根据计划对中央供料系统料仓投料。PE粒子输送至吹塑机后,经螺杆挤出注入模具内,后高压空气吹入模具内,使熔融PE物料膨胀并紧贴模具内壁,形成所需的形状,经间接水冷、固化后开模,获得产品。(2)PVC制品工艺流程说明:将PVC粉末投料至搅拌机,根据配比将DOA、DOS通过油泵管道泵入,经搅拌混合后通过上料机自动输送至造粒机料斗中,物料在造粒机中熔融加热不断向前挤出条状,后进行热切、风冷、筛粒,获得PVC粒子。注塑生产时PVC粒子由中央供料系统直接送料,生产前根据计划对中央供料系统料仓投料。PVC粒子输送至注塑后,由色母机投加色母,在注塑机中经螺杆挤出注入模具内,经间接水冷、检验后获得产品。 |
| 实际破碎工序暂未实施,不合格品直接外售。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水防治措施: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浓度要求)后排入污水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理。2、废气防治措施:造粒机投料口、破碎机投料口上方安装集气罩,投料粉尘、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废气经不低于20m排气筒DA001排放。水冷段密闭,项目造粒机、吹塑机、注塑机出料口上方安装集气罩,造粒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静电除油+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吹塑废气、注塑废气经收集后接入该装置活性炭吸附单元处理,废气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DA001排放。3、噪声防治措施:隔声、减振。4、固废处置情况: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收集粉尘、废布袋,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防日晒、风吹、雨淋、渗漏,严格分类收集,定期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油、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油桶、废液压油等,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仓库外粘贴相关标志牌和警示牌,危废分类贮存、规范包装并应防止风吹、日晒、雨淋,不能乱堆乱放,定期转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文件。日常管理中要履行申报的登记制度、建立台帐制度(包括落实电子台账),危险废物处置应执行报批和转移联单等制度。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防治措施:本项目外排废水仅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理;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2、废气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投料粉尘、吹塑废气、造粒废气、注塑废气。其中投料粉尘收集后经设施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20m排气筒DA001排放;造粒废气、吹塑废气、注塑废气收集后经“静电除油+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20m排气筒DA002排放。3、噪声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风机运行产生的噪声。企业采购时选用低噪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减少设备不正常运行噪声;利用建筑物的间隔来达到隔声降噪的目的。4、固废处置情况: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收集粉尘、废布袋、不合格品、边角料、废油、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油桶、废液压油和生活垃圾。其中废包装材料、收集粉尘、废布袋、不合格品、边角料作为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废油、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油桶、废液压油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收储;生活垃圾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企业建有1处危废暂存间,面积约20m2,门口均张贴危废标识和危废周知卡,满足基础防渗和防风、防雨、防晒等要求。已设置了一般固废堆场,定点堆放,定期处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102 | 0.0128 | 0 | 0 | 0.01 | 0.01 | |
| 0 | 0.004 | 0.005 | 0 | 0 | 0.004 | 0.004 | |
| 0 | 0.0002 | 0.0003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117 | 0.125 | 0 | 0 | 0.117 | 0.117 | / |
| 0 | 0.658 | 1.831 | 0 | 0 | 0.658 | 0.658 | / |
|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 本项目外排废水仅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理;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生活污水纳管口中的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石油类日均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总磷、氨氮日均排放浓度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标准限值;总氮日均排放浓度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 |
| 1 | 布袋除尘器+排气筒;静电除油+活性炭吸附装置+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 |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投料粉尘、吹塑废气、造粒废气、注塑废气。其中投料粉尘收集后经设施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20m排气筒DA001排放;造粒废气、吹塑废气、注塑废气收集后经“静电除油+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20m排气筒DA002排放。 | (1)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投料粉尘中的颗粒物和造粒吹塑注塑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氯乙烯、氯化氢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的标准限值要求;造粒吹塑注塑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的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限值要求。 (2)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布设4个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点,车间外布设1个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点,厂界无组织废气中的总悬浮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氯乙烯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厂界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未检出,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房外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
| 1 | 噪声防治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风机运行产生的噪声。企业采购时选用低噪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减少设备不正常运行噪声;利用建筑物的间隔来达到隔声降噪的目的。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各测点昼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
| 1 |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收集粉尘、废布袋,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防日晒、风吹、雨淋、渗漏,严格分类收集,定期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油、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油桶、废液压油等,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仓库外粘贴相关标志牌和警示牌,危废分类贮存、规范包装并应防止风吹、日晒、雨淋,不能乱堆乱放,定期转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文件。日常管理中要履行申报的登记制度、建立台帐制度(包括落实电子台账),危险废物处置应执行报批和转移联单等制度。 |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收集粉尘、废布袋、不合格品、边角料、废油、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油桶、废液压油和生活垃圾。其中废包装材料、收集粉尘、废布袋、不合格品、边角料作为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废油、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油桶、废液压油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收储;生活垃圾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企业建有1处危废暂存间,面积约20m2,门口均张贴危废标识和危废周知卡,满足基础防渗和防风、防雨、防晒等要求。已设置了一般固废堆场,定点堆放,定期处理。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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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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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增的VOCs应进行区域替代削减,区域替代削减比例为1:1,区域替代削减量为VOCs1.831t/a。建设单位需按照环保等相关部门要求,通过调剂等方式落实所需相关污染物总量指标后方可实施本项目。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取得**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替代平衡表(VOC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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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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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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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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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