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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原卫生部《****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医院评审办法》、《****医院等级评审办法》等文件要求,2025年11月-12月、2026年1月,我委分别组织专家****社区****中心、****卫生院、****卫生院、****卫生院、****卫生院进行了现场评审。综合不定期检查和周期性评审情况,经研究,拟延续****卫生院参照“****医院”标准管理资质,拟确****社区****中心、****卫生院、****卫生院、****卫生院参照“****医院”标准管理资质,医院收费仍按原标准执行。现对以上5家医疗机构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18日-3月24日。
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公****医院****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539-****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