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关于2026年3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 ||
| 索 引 号: | ****00000/2026-13300 | 发布机构: | **** |
| 发布日期: | 2026-03-18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18日-2026年3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43-****343
电子信箱:****@163.com
通讯地址:**市鹤伴二路677号****
邮 编:2562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公司 年产4700万块景观砖产品质量提升改造项目 | **市临池镇**村 | **弈成****公司 |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临池镇**村,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已取得**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主要利用现有生产及其他公辅设施,新增机械手、颚破机、雷蒙磨、压砖机等设备25台(套),原料减少页岩石用量,增加粘土、废砖、焦宝石,技改后年生产2000万块景观砖、2700万块耐火砖,原产能保持不变。 | 该项目上料、破碎、粉碎、磨粉、混料、压制等前处理工序废气经收集并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烘干及烧结废气经SNCR脱硝+双碱法脱硫+湿电除尘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和烟气黑度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中砖瓦、耐火材料工业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氨排放执行《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6790-2025)表1标准要求。该项目湿式静电除尘系统、脱硫塔脱硫及洗车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该项目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在选用低噪声设备的基础上,采取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消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除尘器收尘、地面集尘、不合格品、废坯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脱硫渣、车辆冲洗水沉渣经收集后外售处理;废机油、废液压油、废矿物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委托资质单位处理;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2 | ******公司 年产5万吨环保透水砖产品质量提升改造项目 | **市临池镇王家村东南300米 | **弈成****公司 |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临池镇王家村东南300米,项目总投资5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已取得**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2409-371626-07-02-957210),主要利用原有生产车间及公辅设施,新增机械手、烘干窑、鄂破机、雷蒙磨、粉碎机、压机等设备,在原料总量不变前提下减少粘土、煤渣用量,增加焦宝石、页岩、废耐火材料等,技改后年产透水砖2.5万吨、耐火材料2.5万吨,原产能保持不变。 | 该项目上料、破碎、筛分、粉碎、磨粉、混料、压制等前处理工序废气经收集并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隧道窑烧结废气及烘干废气经SNCR脱硝+双碱法脱硫+湿电除尘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和烟气黑度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中砖瓦、耐火材料工业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氨排放执行《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6790-2025)表1标准要求。该项目湿式静电除尘系统、脱硫塔脱硫及洗车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该项目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在选用低噪声设备的基础上,采取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消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除尘器集尘、地面集尘、不合格品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沉渣、脱硫渣、废包装袋经收集后外售处理;废机油、废液压油、废矿物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委托资质单位处理;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