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心项目
建设地点:**省**高新区科高路新光巷285号沃霖大厦一层。
建设单位:********疗养院)
建设性质:**
环评单位:******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沿用租用****研究院****实验室,建筑面积1332.02㎡,设置实验区、样本储存区,并配套建设公辅工程;建设完成后主要进行临床各类疾病体液、细胞、组织等样本的收集与储存,并对部分样本开展相关实验研究;项目建成后收集储存体液样本2.5万份/年、细胞样本1万份/年、其他样本约1.5万份/年,开展实验研究1万份/年。
项目总投资347.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1万元。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环保措施
施工期主要进行室内装修、设备安装。施工期间定时洒水降尘,及时清扫;生活废水依托沃霖大厦现有化粪池处理;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建筑垃圾能回收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环保措施
1.环境空气
项目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甲醇、乙醇、异丙醇等。
实验废气收集后经中效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依次处理后通过6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甲醇、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排放速率严格50%)。
无组织废气厂界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限值要求。
2.地表水环境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实验废水等。实验废****设备处理达标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最终进入**市第九水质净化厂处理。
3.声环境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项目夜间不运行,产噪设备置于室内并合理布局,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实验废液、一次性实验用品、废弃样本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及危废间设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纯水设备产生的废滤芯、废活性炭、废过滤膜由厂家回收处理;实验废水处理系统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能回收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部分与生活垃圾一同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
项目涉及甲醇、异丙醇、氯仿等风险物质。风险物质分区分类存放,建立严格管理制度,规范操作规程;加强风险物质贮存、运输及生产过程的风险防范与管理,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三、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已依法开展公众参与。
四、公示时间
2026年3月18日至2026年3月24日(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七、反馈方式
****环境局
邮箱:****@163.com
电话/传真:0871-****1885
通讯地址:**省**市马金铺街道武振街1****管委会613办公室
邮编:65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