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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二十一条“(一)建设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的要求,现将**县红水河营滩乡大荒地村至红台乡蒋家滩村段河道水旱灾害防御治理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红水河营滩乡大荒地村至红台乡蒋家滩村段河道水旱灾害防御治理工程
二、建设地点:**县营滩乡与红台乡
三、主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施工人员盥洗废水泼洒抑尘,施工废水用过沉淀池后回用,废弃的混凝土集中收集后由施工单位清****填埋场处理。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水外排、无产噪设备、无固废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对临时施工营地进行播撒草籽或植树绿化,部分堤顶基础加固区的地面进行植树绿化。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项目污染防治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
六、公示及征求意见献止日期
竣工日期:2026年3月18日
公示时间: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王维海
联系电话:189****3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