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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伊犁州**县2024年集中供热提升改造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伊犁伊方水土****公司
建设地点:**维吾尔自治区****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维吾尔自治区****县,主要建设内容为**DN150-DN400供热管网1550米×2,采用直埋有补偿敷设方式及预制直埋保温管,配套建设钢筋混凝土阀门井14座、补偿器井12座、固定墩28座,并进行管网地貌恢复4177平方米(含沥青混凝土路面2370平方米、花砖路面1807平方米)。项目总占地面积0.58公顷,其中永久占地0.02公顷,临时占地0.56公顷。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0.62万立方米,其中挖方0.28万立方米,填方0.34万立方米,借方0.06万立方米,无弃方。水土保持措施包括土地平整0.14公顷,施工期实施彩条旗限界2600米、防尘网苫盖3400平方米及洒水268立方米等,旨在有效控制施工期水土流失,改善区域生态环境。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750万元,已于2024年11月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