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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县玉代克力克乡 2025 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金****设计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玉代克力克乡,主要建设内容为防渗衬砌渠道4条,总长10.515km,设计流量0.10~1.65m3/s,配套渠系建筑物142座(含水闸127座、桥涵11座、测流桥4座)。项目总占地面积8.64公顷,其中永久占地6.18公顷,临时占地2.46公顷。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8.41万立方米,其中挖方3.45万立方米,填方4.96万立方米,借方1.51万立方米,无弃方。水土保持措施包括土地平整2.46公顷,施工期洒水4572立方米及防尘网苫盖2000平方米等,旨在有效控制施工期风力侵蚀,改善区域生态环境。项目总投资118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944万元,计划工期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