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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车间和仓库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市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省**市**市俚岛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硫化车间2(建筑面积2875平方米)及地下消防水池泵房(建筑面积324.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199.8平方米。配套建设厂区内部道路、雨水排水管网、景观绿化723平方米及16个停车位。项目总占地面积0.98公顷,均为永久占地。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0.89万立方米,其中挖方0.89万立方米(含表土剥离0.03万立方米),填方0.89万立方米(含表土回覆0.03万立方米),实现挖填平衡,无弃方。水土保持措施包括表土剥离与回覆、土地整治、景观绿化,以及施工期间实施的临时排水沟179米、临时沉砂池1座、临时洗车池1座、编织袋装土拦挡15立方米和防尘网苫盖7000平方米等。项目旨在完善厂区生产设施,提升消防安全保障能力。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4500万元,已于2024年10月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