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省南渡江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省南渡江防洪治理工程
建设地点:工程位于**省南渡江流域,行政区划涉及**市、**县、**县。
工程任务:通过实施堤防、护岸、疏浚、闸站等重点防洪工程措施,以及雨水情监测预报体系、洪涝灾害防御工作体系等非工程措施,补齐流域防洪短板弱项,确保**县、**县、**市防洪(潮)安全,系统提升南渡江流域洪涝灾害防御能力、完善流域防洪减灾体系。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堤防,提标加固堤防,**护岸,**防汛路,河道疏浚,**、改建挡洪闸,**排涝闸站,其中**堤防65.07km,提标加固堤防60.60km,**护岸12.64km,**防汛路12.10km,疏浚河长6.95km,**挡洪闸18座,改建挡洪闸7座,**排涝闸站3座。
本工程匡算总投资为73.12亿元,工程总工期为39个月。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省**市**区国兴大道3号互联网金融大厦A座20楼
联系人:许勇顺
联系电话:0898-****0100
邮箱:****@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省**市**路109号
联系人:刘铭雪
联系电话:0371-****3172
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生态环境部网址下载: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在**省南渡江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公众可以采用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头、电子或书面意见,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请您留下个人真实信息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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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