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名称 | **泰康****公司 | |||
| 项目名称 | ****及南厂生产装置配套储罐及接卸设施安全升级改造项目(次氯酸钠罐区变更)安全评价报告 | |||
| 项目基本情况 | 新浦化学南厂仓储罐区最早建设于烧碱一期项目,1997年投运,已运行20年以上;之后随着烧碱二三期、烧碱四五期、烧碱六期、氯乙烯一期、氯乙烯二期、苯胺装置等项目,陆续增加配套装卸罐区、装卸设施。但因为罐区规划、设计落后于现行国家规范,存在如储罐与储罐间距不足,储罐与围堰间距不足,酸碱混合存储在同一罐区内,储罐仪表、自控阀等自动化设备偏少且不具备改造条件等问题,同时因为设备老旧,有能耗偏高、自动化程度低、故障率高、维修成本高、运行可靠性不稳定等缺陷。上述原因造成新浦化学南厂仓储罐区装置运行不稳定,并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基于上述背景,新浦化学拟投资建设南厂生产装置配套储罐及接卸设施安全升级改造项目。 本项目原先于2021年10月25日取得了《**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泰行审备【2021】673号。本项目已于2022年4月26日和2022年7月7****管理局《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泰应急危化安审[2022]14号)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泰应急危化安审[2022]26号)。2023年8月,本项目申请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时,按照**市自规局的要求申请变更备案证,项目建筑面积由3084平方米变更为3638.7平方米,企业于2023年8月23日重新领取了《**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泰行审备【2023】673号。因项目较大,分批建设,在酸碱罐区建设过程**计划次氯酸钠罐区、泵区和中和池在氯碱装置四五期氢压机拆除后的空地上建设,后因氢压机拆除计划取消,次钠罐区需在A区重新布置,而泰行审备【2023】673号备案证内其余建设内容不变,还按照原项目进行,原安全条件和安全设计审查手续继续有效。 | |||
| 重大危险源情况 | 本项目不构成 | |||
| 评 价 结 论 | ****及南厂生产装置配套储罐及接卸设施安全升级改造项目(次氯酸钠罐区变更)安全条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风险程度是可以接受的。 | |||
| 项目组成员 | 袁小群 | 注安工程师 | 化工工艺 | 评价项目负责人 |
| 朱建岚 | —— | 电 气 | 成员 | |
| 张晓雅 | 注安工程师 | 安 全 | 成员 | |
| 赵 丹 | 注安工程师 | 化工工艺 | 成员 | |
| 杨 湧 | 高 工 注安工程师 | 自动化 | 成员 | |
| 朱 鑫 | 注安工程师 | 化工机械 | 成员 | |
| 影 像 资 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