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定评估机构承担**2026年度工程动用砂石**价值评估项目的公告 2026-03-18 15:04:24
参照《******厅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0〕2号)文件规定,现公布公开选定一家评估机构承担**2026年度工程动用砂石**价值评估项目。除以往承担我县评估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交评估报告或修改报告的机构,以及未通过****协会年检的机构不得参加本次摇号项目的报名外,具有评估资格并满足报名要求的评估机构均可报名。欲派代表(每个机构限1人)观摩评估机构选定过程的,请随报名材料告知我局。
一、**2026年工程动用砂石**价值评估项目名单
(一)**上罗镇大民村1社观音洞崩塌抢险救灾工程动用砂石剩余**
(二)珙泉镇官沱村4社滑塌地灾点排危除险工程动用砂石剩余**
(三)****公司****建材厂扩建工程动用砂石剩余**
(二)2026年度其他砂石**处置项目
二、砂石**价值评估机构报名
(一)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接收评估机构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资质要求:
1、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取得矿业权评估中介机构注册证书;
3、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不诚信记录;
4、以往承担我县矿业权、砂石**评估项目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交评估报告或修改报告的机构,以及通过****协会年检的机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方式包括电子邮件报名和纸质报名两种方式。评估机构报名截止时间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或以纸质报名资料邮寄日期为准。标书代写
(四)公告期结束截止期内,提交并经审查符合资质要求的评估机构,即可参加我局组织**2026年度工程动用砂石**收益评估项目评估机构摇号活动。
(五)报名参加公开摇号的评估机构,视同认同我县评估机构服务费用指导价,并接受我县评估工作监督管理以及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规定。
三、评估机构服务费指导价
评估工作指导价根据处置**量确定,以我局行政办公会研究决定为准,最高限价1.5万元/项。
四、合同签订
(一)中选评估机构在收到我局评估委托书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评估合同,并开展工作,逾期视将为放弃。
(二)本批项目是否启动以及启动时间以我局最终确定为准。若因实际工作需要取消项目,对应项目的评估工作立即终止。
五、报名地址及咨询电话
报名邮箱:****@qq.com
报名地址:**巡场镇民生路80号(****)
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0831-****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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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