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省**市2026年**水利工程管护项目(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万福光彩城22栋1010
中标金额:306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4.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省**市2026年**水利工程管护(二次) 服务范围:本项目位于**市**河道及堤防。该项目的主要管护内容为:对西津河宁港**至双**段河道及两岸进行日常保洁、管理及维护;对**防洪堤、双**堤、刘村河堤、河沥溪堤、坞村河堤、双龙大堤、窑潭大堤、汪溪河堤进行砍灌、管护及日常保洁;对三处橡胶坝、四处水闸进行日常调度管理及维护等。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及采购人要求服务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熊永朝、华赟、孙后萍、徐亮、潘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服务费;
2、收费金额:66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市西津街道**中路123号、**市人民路230号,联系电话:0563-****215、0563-****969。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市西津街道**中路123号
联系方式:梁先生、0563-****2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人民路230号
联系方式:孙国谊、0563-****969、153****35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先生、孙国谊
电话:0563-****215、0563-****969、153****3510